暑期實習生 | 香港筍工速報!政府民政事務總署現正招聘暑期實習生,月薪高達$11,500,港生活為大家整理暑期實習生人工、職責、入職條件、學歷要求及申請方法等詳細招聘資訊。
暑期實習生職位簡介及職責
暑期實習生將協助處理一般辦公室行政事務,參與項目/活動籌辦及相關事宜。職責包括協助處理公眾查詢、進行研究和資料分析,協助統籌活動及提供支援,協助處理社區會堂/中心的設施申請,協助管理文件檔案及記錄,以及協助處理酒店、賓館牌照及會社合格證明書的新申請及續期申請等。實習生將被指派到民政事務總署的其中一個民政事務處或總部的其中一科工作。
暑期實習生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1,500元。按照《僱傭條例》,實習生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公衆假期、病假和疾病津貼(如適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亦適用於暑期實習生。
暑期實習生入職條件及學歷要求
申請人必須:
- 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 是專上院校本科二年級或以上的全日制學生或研究生課程的全日制學生;
-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考獲‘第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 精通MS Office應用程式;
- 具備良好的中、英文書寫能力,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註:(1)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暑期實習生申請前注意事項
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
暑期實習生申請方法
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在海外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應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下載申請表格 (https://www.csb.gov.hk/english/admin/appoint/782.html)。填妥的申請表格須連同(i)學生資格證明文件副本及(ii)本港以外的學歷證明書副本及(iii)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或同等學歷的證書副本,以郵寄或電郵方式送交下列地址。任何逾期遞交、資料不齊或沒有夾附所需文件的申請將不獲受理。申請人請確保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申請人請於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以便日後聯絡。
聘用條款:暑期實習生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聘用期在2025年6月至2025年9月間,為期約1至2個月,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
暑期實習生截止申請日期
15/05/2025 18:00:00
暑期實習生招聘查詢方法
聯絡地址: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20字樓離島民政事務處人事組
查詢電話:2852 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