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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25大「我最喜愛商場活動」

請於以下 50 個候選單位中 (按筆劃排序),選出 25 個 「我最喜愛商場活動」 :

全港10大「我最喜愛商場」

請於以下20個候選單位中(按筆劃排序),選出10個 「我最喜愛商場」 :

「最佳商場Facebook專頁」

請於以下20個候選單位中(按筆劃排序),選出1個 「最佳商場Facebook專頁」 :

「最佳商場應用程式」

請於以下30個候選單位中(按筆劃排序),選出1個 「最佳商場應用程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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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 是次公眾投票由《香港經濟日報》主辦,由《U Magazine》、《ULifestyle》、《MALL 王》、《晴報》及《置業家居》協辦。
  • 公眾投票日期為:2017年11月7日至12月6日(截止時間為23:59)
  • 投票者須年滿十八歲及屬於香港永久居民。
  • 每位投票者只可投票一次,若發現虛報資料或重複投票,其所有之投票將作廢。
  • 資料傳送過程中產生任何問題,《香港經濟日報》概不負責。
  • 合資格投票者於投票同時,須回答簡單問題, 經由大會評審選出最有創意的答案,得獎者可獲得$100超市購物券,名額共 100名。
  • 得獎名單將於 2018 年 1月 3 日於有關專頁內公佈,主辦單位會於 2018年1月4日或之前以電郵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須提供個人資料於領獎時作核實身份之用。
  • 所有獎品不得轉讓或兌換現金。
  • 任何參加者參加了是次公眾投票活動,即表示已經同意並受上述條款及細則約束。若參加者違反任何上述條款及細則,或以任何非法或不當手段而獲得任何獎品,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含有詐騙、無效或失實的申請或參加資料,主辦及協辦比賽的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者的領獎資格,並於需要時向有關執法機關舉報(如適用),對此主辦及協辦單位擁有絕對的決定權。
  • 主辦及協辦單位保留對公眾投票、評審準則、得獎名單、獎品安排,以及此活動條款細則的修改權,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任何內容不符合本條款及細則均視作無效,主辦及協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取消資格而毋須通知或警告參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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