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唔少香港人望打風可以變相多一日「颱風假」,約朋友打麻雀,不過近年在家工作成大趨勢,唔少打工仔於網上控訴8號風球下公司改成集體WFH,仍要工作,下文為大家拆解在香港勞工處勞工處訂立《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指引下,打工仔惡劣天氣時是否需要工作,抑或變相有「特殊福利」放多一日假?
根據勞工處訂立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中列明在惡劣天氣下:包括8號風球、9號、10號颱風及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時,除非有事先協定,否則僱主不應要求僱員上班。
不過,指引實際是按「員工須往返工作崗位」情況而定,指僱員應酌情處理因天氣關係未能及時到達工作地點的員工,包括作出彈性安排如考慮讓員工留家工作。因此,在8號風球下僱員亦可要求員工改為WFH,除非員工有其他合理原因如證明到家中並不安全,否則亦不能無故拒絕WFH安排。
來源:勞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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