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最新修訂 飛機升降可用電子器材
文:Miss Winter
好消息!繼日本允許乘客在飛機升降時使用電子產品,香港民航處都作出相關修訂,本港註冊飛機一經被核實設計容許使用手提電子器材,乘客便可從起飛至着陸期間,將電子器材包括智能手機、數碼相機、電子書閱讀器及平板電腦等轉為「飛行模式」,便毋須關機,可繼續使用。
但仍然禁止在客機上進行語音通訊、短訊及數據漫遊,避免無線電訊號影響航機系統。
國泰和港龍航空已獲民航處批准放寬,宣佈 2014 年 9 月 15 日起所有航班的乘客再無須於航班起飛及降落時段關閉部分手提電子器材。新指引只適用於小型電子器材,例如智能電話、平板電腦、手提遊戲機、媒體播放器 (MP3/MP4、iPod等),將其設定至「飛行安全/航空」模式,並關上無線上網、藍牙及其他傳輸功能便可。亦不可於航班起飛及降落時段接駁至客艙的電源插座。
至於體積較大的電子器材暫不適用,包括手提電腦及筆記本型電腦等,起飛和降落時段須保持關閉及妥善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