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新冠肺炎疫情完結,生活回復正常,但在家工作嘅情形,仍然時會發生。但有無諗過:如果喺在家工作期間受傷,可唔可以向僱主申請賠償工傷,僱主有無法律責任嘅呢?電視節目《LAW霸女神》就邀請咗律師,解答咗呢個存在喺我哋心中嘅疑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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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場加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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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入面嘅例子,係事主喺屋企工作,正打算要同老闆開視像會議,於是入廚房倒咖啡,點知燙傷手,於是問老闆係咪可以申請工傷賠償。老闆以「在家工作,並非正式工作地點」,以及「因為飲咖啡時受傷,並非因工作而受傷」為理由,所以拒絕事主申請工傷。但事主認為「要飲咖啡,都是因為要在家工作開OT」。
節目入面例子,係女事主家中工作時去廚房倒咖啡燙傷手,究竟可否申請工傷?
節目邀請嘅梁永鏗律師表示: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5 條,偏員「如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身體受傷」,僱主負有支付補償的法律責任,因為僱主將工作環境轉移到事主家中,如果事主家中環境存在危險,根本不適合工作,但僱主又要員工在該環境下工作,那員工所有因為工作而受的損傷,包括精神病、皮膚病等,都計算在內。但如果僱員在午飯時間外出用膳期間受傷,是不能申請工傷賠償!但有案例是僱員在公司範圍用膳,或者同僱主一齊外出用膳、或因僱主安排而要外出工作午膳等況下,在用膳期間受傷的話,亦可列入工傷範圍內。
梁永鏗律師表示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5 條,偏員「如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身體受傷」,僱主係有支付補償嘅法律責任。
僱員在公司範圍用膳受傷,可以申請工傷賠償。
如果工作期間,員工同僱主一齊外出用膳, 或者被僱主安排外出用膳而受傷,亦可列入工傷。
text/Joyce
photo/HKET圖片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