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人都會喺啲通訊軟件家族群組度,分享吓BB仔或小朋友嘅沖涼相或者影片,本來意思都係因為得意而想同親朋戚友分享吓,但有無諗過咁樣做,其實嚴格嚟講,同發送色情淫褻相片一樣,有機會已經犯法呢?不如睇吓電視節目《LAW霸女神》嘅律師點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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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場加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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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入面嘅陳穎賢大律師表示,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0條(a):「使用電報、電話、無線電報或無線電話傳送任何極為令人厭惡的訊息,或任何不雅、淫褻或威脅性質的訊息」,其實呢個行為已經構成犯法!陳律師稱最近見過有案例,係家傭或者家人,分享小朋友沖涼,或着很少衣服,露出「私密部位」嘅相片,已經可以被列為發放不雅相片或視頻,屬刑事案例,結果都被判監禁幾個月!情形等同於喺通訊軟件上,於群組發放淫褻影片,即使傳送者聲稱係「錯誤發送」,都屬於犯法!
陳穎賢大律師表示,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經過電話等媒介發送任何不雅、淫褻或威脅性質的訊息,已經有可能犯法。
陳律師表示的確有案例係家傭或家人分享小朋友沖涼相,結果都被判監禁幾個月!
喺通訊軟件上發放淫褻影片或相片,即使傳送者聲稱係「錯誤發送」,都屬於犯法!
text/Joyce
photo/HKET圖片庫、節目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