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供應一直以來供不應求,而截止今年3月底,公屋平均輪候時間為5.3年,盛傳為咗加快公屋單位流轉,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將於5月24日開會,從富戶政策、資產查核及扣分制等入手,將措施加辣,以將一啲「濫用」及「違規」嘅公屋住戶踢走,回收單位以加快安排新住戶上樓,各位公屋住戶要密切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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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戶須每兩年申報資產 欺瞞房署5年內禁止再申請公屋
現行公屋政策下,租戶喺入住公屋單位嘅首10年,毋須進行任何申報;至於公屋居住滿10年嘅住戶,就須每兩年進行一次申報。房委會建議將呢項政策大幅收緊,改為住戶入住單位後,必須每兩年申報一次,項目包括是否擁有其他本地物業、居住狀況及租戶行為有否遵守租約等。而租戶若購買咗本地物業,現行做法係喺下一次申報期時申報,但新建議,係必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個月內作出申報。
現行政策,如果公屋住戶購買物業,係喺下一次申報期時申報,但新建議係必須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個月內作出申報。
如果住戶唔進行申報,或者被發現申報不實、作虛假陳述,又或者拒絕授權房委會查核其資產情況、欺瞞房署,除咗會被罰終止租約,更有機會觸犯刑事罪行。同時根據現時做法,未有禁止曾犯虛假陳述,欺瞞房署等「罪行」嘅住戶再申請公屋,但新做法,房委會建議唔准有關住戶5年內再申請公屋!而因濫用公屋被收返公屋單位嘅住戶,亦由而家兩年內不准再申請公屋,延長至5年。
如果住戶被發現有申報不實或虛假陳述等行為,房委會建議唔准有關住戶5年內再申請公屋!
富戶暫住期縮短至4個月 減低轉移資產機會
而家因入息及資產淨值水平超額而被要求遷出公屋單位嘅「富戶」,若有暫時住屋需要,其實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繼續居住於該單位,但為期不得超過12個月,但有說呢個做法,其實可以畀「富戶」有機會喺暫居期間進行資產轉移,以令住戶再次符合公屋租戶資格。有傳今次房委會建議將富戶暫住期縮減至4個月,亦唔會喺收回單位後再重新評估,避免富戶轉移資產後,有機會可以繼續住喺公屋單位。
房委會建議將富戶暫住期縮短至4個月,減低轉移資產機會,亦唔會喺收回單位後再重新評估。
富戶政策下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由2023年4月1日起生效)
亂拋垃圾、動物隨處便溺等違規行為扣分加辣 年長戶只可以加為一子女加戶籍
另外,有指房委會亦會將公屋扣分制「加辣」,根據現時公屋扣分制,涵蓋28項不當行為,違規者將按其行為的嚴重性被扣3、5、7或15分,部分為預先警告先扣分嘅項目,例如冷氣機滴水扣5 分;亦有違例時立即扣分嘅項目,如「亂拋垃圾」扣5分、喺「垃圾收集站、樓宇範圍內或其他公眾地方胡亂傾倒或棄置裝修廢料」就扣7分等,如公屋/中轉屋住戶在兩年內被扣除嘅分數累計達16分,其租約/暫准證將被終止。消息指房委會將建議亂拋垃圾、任由寵物隨處便溺,以及胡亂棄置裝修廢料、損毀或盜竊房委會財物等,「加辣」至扣7分同15分!即若果犯二次「胡亂棄置裝修廢料」,住戶就會可被終止租約。
消息指房委會亦擬修訂部分現行扣分範疇,例如將「非法擺賣熟食」修訂為「非法擺賣商品服務、未經房屋署准許推廣、招攬、宣傳商業性質的服務」,住戶若違例即被扣7分。
現行公屋扣分制亦會加辣,盛傳「亂拋垃圾」會由扣5分增至扣7分,「胡亂棄置裝修廢料」由扣7分增至扣15分。
傳聞亦會修訂現行扣分範疇,如將「非法擺賣熟食」修訂為「非法擺賣商品服務、未經房屋署准許推廣、招攬、宣傳商業性質的服務」,住戶若違例即被扣7分。
據悉房委會為減低「公屋世襲」問題,擬建議每間公屋只可以有一名成年子女,即年長住戶唔可以為第二名成年子女加入至戶籍。
被爭論已久嘅「公屋世襲」問題,亦傳聞會限制每間公屋只可以加一名子女入戶籍。
text/Joyce
photo/HKET圖片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