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放生或遺棄動物 屬犯罪行為

文: U Magazine
2023.06.02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日前於立法會會議上提出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明確指出放走或遺棄動物因而對該動物造成不必要痛苦,例如將淡水魚類或龜放生到不適合生活嘅海中,係殘酷行爲,即屬犯罪,並針對殘酷對待動物行為提升罰則,以加強阻嚇力,局方估計喺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可以將法例修訂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

============
同場加映:
【家居達人】$12店煮食小幫手 超慳時間+一物多用!

============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指出過去3年期間,漁護署一共接獲14宗涉放生動物嘅投訴,冇人因涉及觸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而被捕。署方有派人到放生熱點巡查,同時於碼頭、郊野公園等派發及張貼海報以作宣傳及教育公眾。



政府亦計劃試驗透過推廣科學嘅增殖放流行動,以進一步減少傳統嘅放生行為。漁護署會將邀請宗教團體和漁民團體,一同探討讓公眾參與由政府策劃及進行嘅增殖放流活動,並且透過教育宣傳,希望引導市民以參與科學嘅增殖放流活動,或其他善行代替傳統放生活動。

Text/ Bee
Source/ 立法會會議


用App睇片‧賺積分‧換獎賞!

認住 U Fun 標誌「」, App內睇文同睇片可隨時捕捉U Fun彩蛋, 換領現金券及禮品!

開啟 App 成為會員賺U Fun!

↓【出Post賺現金賞】《社群》助您發展創作者事業↓

↓透過發佈帖文賺取收入!立即參加!↓

↓透過發佈帖文賺取收入!立即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