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私樓地下停車場非法變散貨場 業主唔畀居民通過 可以點投訴?

文: U Magazine
2023.08.06

屯門有座私人物業嘅地下,長期有幾間「地舖」出售水果及家品等,但原來呢度本來係停車場及上落貨區,業主而家非法將停車場變成散貨場,仲唔畀居民通過停車場出入,引來居民怨聲載道,究竟停車場嘅業主,係咪可以咁樣做?背後其實有乜嘢陰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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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節目《東張西望》節目報導,有街坊向節目組報料,指示喺屯門新墟街市附近、康利中心地下有幾間賣生果及毛巾等家品嘅「店舖」,店舖內其實空無一物,因為所有貨品及生果等,都擺放在店外面出售,原來呢度嘅「真身」根本係個停車場,而好多街坊雖然每日經過,亦根本唔知係停車場,原來停車場被非法使用,當作散貨場,間作三間「店舖」,小販話現時日租$1,500,計一計數,三間「店舖」加埋月租合共可達$135,000,的確會比出租車位更好賺。

康利中心地下有幾間喺門口擺賣生果及毛巾等家品嘅「店舖」,店舖其實空無一物,原來呢度嘅「真身」根本係個停車場。

原來呢度本來係有三個停車位嘅停車場及貨物上落區。

測量師:改變土地用途   需入紙申請再補地價
雖然該處門口有個寫住「地下停車場28A號舖」嘅「門牌」,但節目組委托資深產業訴訟測量師黃雍盛翻查過田土廳記錄,呢間舖根本唔存在!同時調查過土地用途,原來係停車場及上落貨區,停車場原本由發展商持有及管理,停車場變散貨場嘅原因,原來係自從十幾年前,入面三個停車位嘅使用率極低,於是發展商就低價出售停車場,但業主立案法團並無接手,一直丟空,直至8年前由一位麥先生買入。之前一直未有任何搞作,直至兩年前,開始裝修並安裝鐵架,並喺社交平台出post出租停車場作散貨位。但其實喺呢個情況下,業主係需要入紙申請改變土地用途,再補地價,黃雍盛表示「補地價」嘅金額,就係原來該地方作停車場用途同現在改變用途後商業地價嘅差額。而節目組亦查過麥生根本無申請過,擺明係想搵快錢。

雖然該處門口有個寫住「地下停車場28A號舖」嘅「門牌」,但節目組翻查過田土廳記錄,呢間舖根本唔存在!

資深產業訴訟測量師黃雍盛(左)表示喺呢個情況下,業主係需要入紙申請改變土地用途後,再補地價。

而最令住客感到困擾同氣憤嘅地方,就係麥生以買咗停車場成為私人地方為理由,由去年開始唔畀住客由停車場進入室內。其實大廈法團都出過律師信,指業主已經違反公契,要求14日內清走物品,但對方無理會,仲將出租事宜交畀隔離舖處理。居民試過向唔同政府部門投訴,但食環署表示由於係私人物業,啲貨又無擺晒出行人路,店舖係可以擺賣。又搵過地政署,地政署表示若入面三個車位都無擺放雜物,係唔可以告業主……業主完全係走法律罅。節目組搵過麥先生,對方拒絕回應。

令住客感到氣憤嘅地方,就係麥生以買咗停車場成為私人地方為理由,由去年開始唔畀住客由停車場進入室內。

黃雍盛表示,地政署係有條款,指如果將場地嘅目的改變咗,唔係用途,都可以視為長期性同地契有抵觸,其實地政處係可以採取行動,將業主物業收回,終止屬權。節目組搵過食環署,回覆為「徵詢法律意見,以考慮下一步跟進行動」,亦指就有關地點店舖阻街等事宜,已發出22張罰款通知書。地政署亦回覆指接獲投訴後,已採取行動,確認有違反地契條款,發出警告信,並指有關違契位已經糾正,並會繼續跟進。

節目組向食環署查詢,對方回覆指正「徵詢法律意見,以考慮下一步跟進行動」。

text/Joyce
photo/電視畫面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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