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人口老化情況持續,唔講未必知:原來現時居住公屋嘅住戶之中,約有4分1為屬60歲以上嘅「全長者戶」!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就喺一個節目中提出:為咗增加公屋單位嘅流動性,倡議要將長者公屋住戶嘅豁免資產審查年齡,上調至65歲,若果被發現「超標」,住戶就要搬走,大家對呢個提議有乜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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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公屋戶住滿10年,要每兩年要申報入息及資產一次,但60歲以上嘅全長者戶可獲豁免申報。黃碧如認為,現時社會中大部分60歲以人士,仍有工作能力,加上近年公屋供應緊張,但輪候者嘅需求持續高企,加上社會人口老化速度快,如果將豁免入息及資產審查年齡嘅要求維持喺60歲,長遠嚟講或會影響公屋流轉速度,故此認為當局應檢視現時年滿60歲或以上的全長者公屋住戶,獲豁免審查嘅做法,建議或可將年齡要求提升至65歲。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建議當局應檢視全長者公屋住戶獲豁免審查嘅做法,建議將年齡要求提升至65歲。
黃碧如認為公屋需求量大,提高資產審查年齡有助增加公屋流通速度。
呢個改動年齡限制嘅建議一提出,就有人質疑影響其他政策,隨時會「牽一髮動全身」,但黃碧如就表示,若果實行呢個建議,可只將相關獲豁免年齡提高,不需更改其他政策。即使作出調整,亦唔代表公屋住戶年滿60歲後就要遷出單位,退休提取強積金亦不會影響資產審查,只是當長者戶申報後若被發現資產及入息超出上限,屆時就要搬走!黃碧如認為喺現時公屋資源不足下,呢個做法更符合公平合理嘅原則。黃碧如更補充話檢視相關要求嘅目標,並唔係要趕走公屋住戶,即使住戶申報後要多交租金,亦是公平合理嘅做法。
黃碧如認為改動資產審查年齡,毋須更改其他政策。
text/Joyce
photo/HKET圖片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