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暴雨下發出「極端情況」,宣布因受到海葵殘餘相關低壓槽帶來的暴雨影響,本港出現廣泛地區水浸、公共交通嚴重受阻的極端情況,呼籲僱主僱員彈性安排工作。
最新消息:
政府公布「極端情況」至少維持至午夜12時。即使改發黃色暴雨,工作安排仍以8號風球安排為標準。
僱員上班安排
根據「極端情況」指引下,除必要人員外,僱主不應要求僱員返回工作地點上班,僱主亦不應無故扣減因「極端情況」而未能上班的僱員的工資、勤工獎或津貼、或作出處分或解僱。僱主應遵守《僱傭條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僱員補償條例》及《最低工資條例》下應負的法定責任及規定。
「極端情況」下工作安排:
在「極端情況」發布期間,除與僱主就「極端情況」有訂立返回工作地點上班協定的必要人員外,僱員應留在原來的地點或安全地點,不要啓程上班。
復工安排:
當「極端情況」結束,僱員應根據早前和僱主協定的復工安排上班或在家工作。除了與僱主就「極端情況」下訂立有返回工作地點上班協定的必要人員,其他僱員在8號信號取消後的2小時,應留在原來的地點或安全地點,而非立即啟程上班。僱主應考慮路面、交通及其他情況,作出情理兼備及彈性的處理,並應以僱員的安全為首要考慮。
籲另外發放當值津貼
對於在惡劣天氣、「極端情況」下需當值的僱員,政府籲應要另外發放當值津貼,如:除正常工資外,每小時可獲指定金額或指定百分比的正常工資資助。僱主應清楚解釋及詳細列明在各種情況下工作時數、工資及津貼的計算方法
來源:勞工處、HKET圖片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