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G19立法會議員建議,放寬二手居屋按揭保證期,由「30年減樓齡」,放寬至「60年減樓齡」,以促進二手居屋流轉,房屋署署長羅淑佩表示會積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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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周文港指,現行的「30 年按揭還款保證期」,意指樓齡三十年或以上的二手居屋無法向銀行承造按揭。目前市場上約九成居屋單位已超過二十年樓齡,變相約束了居屋單位的轉讓機會。
他建議, 將未補地價的二手居屋按揭保證期,由「30年減樓齡」放寬至「60年減樓齡」,令「白居二」青年準買家和公屋「綠表」戶免去財務壓力測試。房屋署長羅淑佩表示會積極研究,在平衡財務風險後,會向房委會提交建議。
償還金額逾10億
現時房委會會向銀行提供30年按揭還款保證期,讓買家申請九成按揭,並於25年內還款(俗稱「925」安排)。若買家期間斷供,則由房委會向銀行支付還款額。就樓齡相對較高或剩餘按揭還款保證期較短的資助出售單位,參與財務機構會考慮申請者收入、財務狀況、物業狀況等因素批出貸款,房委會的按揭貸款保證期僅屬參考因素之一。據悉,房委會自1988年起為居屋提供按揭還款保證,至今年3月,為承擔拖欠按揭還款單位所償還的總金額約為10億元,每年支付2,85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