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東張西望》接到讀者報料,指其所居住的屯門屋邨單位,三年來深受樓上漏水問題困擾,即使多次向管理公司投訢都解決唔到問題,原因係出於租置公屋「混合業權」問題,即出租及出售單位分別由兩間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令問題時變得更加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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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戶深受漏水問題困擾
今次向《東張西望》報料的是已居住屯門良景邨公屋10年的古小姐(化名),三年前家中出現水浸、停電,並發現牆身漏水等問題,家中更出現一條條裂痕。
古小姐曾向房署外判的物業管理公司投訴,指其樓上單位出現漏水滲入其單位問題,但管理公司上門測試後便「無晒消息」。古小姐更向房署建議可否作出調遷安排,但該職員只建議古小姐搵社工及睇醫生,只要證明因漏水問題令其精神受到嚴重影響,方可作出調遷,這令古小姐百思不得其解:「即係要證明我精神有問題先可以搬?!我唔想,問題唔喺我身上。」似乎房署有推卸責任之嫌。
樓宇滲水檢測專家到該單位進行漏水測試,多處已超出政府濕度標準。
深受滲水問題困擾,單位牆身更出現長長水痕、天花剝落以及裂痕情況。
不只單位,連走廊都出現漏水問題。
混合業權 難以跟進
一般情況只要房署向該漏水單位發出維修指令,理應可以解決漏水問題。但原來屯門良景邨有大概7成單位屬出售公屋,餘下3成則為租戶。而古小姐屬租戶,而涉嫌漏水的單位則是業主,在「混合業權」之下業主與租戶的單位如有問題,需分別與兩間不同的管理公司投訴,令處理問題上更有難度。
古小姐只能不斷向房署尋求解決方法,得到的回應是:「因為樓上單位已經出售,如果是租戶的話,只要扣滿分,便可收回該單位。」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古小姐惟有向《東張西望》尋求協助。
現時,屯門良景邨大概7成單位屬出售,剩餘的3成則屬租戶。
混亂業權之下,出租以及出售單位分別由兩間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業主與租戶的單位有問題的話,要分別跟兩間不同的管理公司投訴。
除古小姐外,隔鄰的廖小姐雖則是業主,但仍然投訴無門,與古小姐一樣,3年來飽受漏水問題困擾。
涉事單位業主為失明女士
《東張》主持人到古小姐的單位了解情況,並找來樓宇滲水檢測專家到該單位進行漏水測試,得出結果為濕度已經超出政府標準的35%,最嚴重的位置更逾60%。主持人與攝制隊前往樓上漏水源頭單位了解,可是無人應門。單位除了把門鎖上外,大門更封上一層黑色垃圾袋。
主持人向大廈管理員以及隔離住戶了解該業主情況,得悉該單位業主屬一名約四、五十歲的失明女子,而且自理能力有問題,亦不多外出,只開門給社工。就算房署、滲水辦以及食環多次要求進入單位跟進,每次都是「摸門釘」,令漏水問題一直都解決不到。
《東張》去信食環處 ,得到的回覆指滲水辦曾經兩次到懷疑滲水的單位希望進行調查,卻沒有人應門,並已向涉事的戶主發出「擬進入處所通知書」,如住戶仍拒絕合作便會向法庭申請搜令,授權滲水辦職員入屋調查。希望漏水問題,可以盡快解決。
樓宇滲水檢測專家,涉事漏水的單位進行測驗,發現濕度高達68%。
Text/Minna
source/《東張西望》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