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子馬路逆線駕駛電動單車?市民勸阻不果:呢度係香港嚟

文: 溫藹紅
2024.02.22

香港電動單車尚未合法化,但馬路上不時仍有人無懼法紀,駕駛電動單車勇闖公路。近日就有市民留意到,朗屏有男子公然駕駛電動單車,後座載有老人家之餘,更試圖逆線而行,遭途人大聲勸阻不果,惟二人最終揚長而去,途人無奈怒斥「呢度香港嚟㗎」!

有市民今日(21日)上午11時左右,透過社交平台群組發帖,在朗屏留意到有2名男子,駕駛一輛電動單車橫過馬路,及後向右轉入公路。樓主表示,當時出言欲勸阻「喂喂先生,呢度香港嚟㗎」,惟對方「好似聽唔到繼續去」。

從相中可見,一名平頭裝男子負責駕駛電動單車,腳下位置放著一個銀色方箱,有網民懷疑是外置電池,後座則載著一名頭髮斑白的老人,期間更有騎單車人士在現場目擊,惹來途人側目。

▼途人現場直擊▼

帖文隨即引來網民關注,認為此景猶如身在內地,不禁怒斥「朗屏嚟喎,仲要逆線」、「真心危險害人」、「呢度係香港」,直言要去交通部投訴。有人就指,該2名男子相當大膽,香港目前駕駛電動單車仍屬違法行為,加上「無帶頭盔,無保險,無牌照,危險駕駛,拉到都幾甘(大鑊)」。

▼網民留言▼

據香港現有《道路交通條例》,在行車道、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例如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電動單車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及其附屬法例,連同相關條例最高罰款1萬元及監禁1年。政府近年正審視有關條例修訂,運輸署去年6月已就建議的規管架構諮詢立法會,並視乎相關持份者的意見和就電動可移動工具詳細規管安排的研究,包括擬定電動單車合法化及使用守則,以進行法例修訂的草擬工作。

▼運輸署建議▼

資料及圖片來源:Facebook@小心駕駛(討論別人同駕駛態度)立法會CB(4)571/2023(05)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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