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男子趙斗淳於2008年性侵一名8歲女童,致對方器官嚴重受創。趙斗淳及後被判處12年監禁,於2020年刑滿出獄時已引起當地人關注,有人擔心即使趙斗淳要佩戴電子腳鐐仍可能帶來治安風險。他去年底就違反夜間外出禁令出門40分鐘,被居民發現後遭警方拘捕,經審訊後被判處3個月監禁。
南韓性侵惡犯趙斗淳(조두순)曾有殺人、暴力行為等18項前科,他在2008年12月以殘酷手段侵犯一名8歲女童,導致女童大小腸流出體外引致終身殘疾,事件引起南韓轟動。趙斗淳其後被判入獄12年,至2020年底刑滿出獄,但出獄後仍要遵守多項規則,包括禁止夜間外出、需佩戴電子腳鐐等。
報稱與妻爭執 違禁令晚上外出40分鐘
據韓聯社報道,趙斗淳於去年12月4日晚上9時5分左右,出現在京畿道安山市居住區外,為時約40分鐘,違反晚上9時後禁止外出規定。他其後在住處附近的警察哨站周圍徘徊,隨後被人發現並遭警方拘留。
趙斗淳被捕後報稱與妻子因家事吵架,繼而「離家出走」。檢控方要求法庭對趙斗淳處1年有期徒刑,而趙斗淳則表示家中有經濟困難,無力支付罰款,又承諾今後不會再踏出家門一步求情。法官指趙斗淳明知被禁止外出仍執意違反,對治安構成重大影響,最終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
性侵8歲女童致重傷 判刑12年被指過輕
趙斗淳曾於2008年綁架一名8歲小女童,性侵同時令對方身體嚴重受傷,包括骨折、腸臟流出體外壞死、肛門及性器官嚴重受創等等,接受治療後仍需長期使用尿袋。事件其後亦被拍成電影《素媛》( 港譯《許願》),引起國民關注。事實上,趙斗淳獲釋亦引起韓人不滿,出獄當日已被大批國民以大聲公喝罵,車輛亦遭人攻擊。
趙斗淳出獄後,曾有多達60萬南韓人聯署要求法庭延期其刑期,但最終未獲法院接納,僅限制趙斗淳出獄後要佩戴電子腳鐐以監視行蹤,晚上9時後亦不得外出。惟有關措施並未平息當地人怒火,趙斗淳出獄後的住處亦引起附近居民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