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用小紅書賺錢,可以去到幾盡?有網民表示自己居於香港公屋,但就為了開通小紅書「流量變現」功能,打算在深圳租樓以取得居住證,但同時擔心租住單位會否被計入資產導致失去公屋資格。有網民認為租樓未必要提供真名,相信不會被計入資產之內,但同時認為事主既然有能力租樓,不如讓出在港公屋單位供真正有需要人士使用。
有網民於Fac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發文,指自己居於香港公屋,但由於想開通小紅書帳號,故有意往深圳租屋以取得深圳居住證。事主強調自己只希望租樓「無錢買樓」,但仍擔心深圳租住單位會被當成資產,導致喪失在港公屋資格,
「想問政府會唔會(將深圳租住單位)當資產申報?」
有網民指小紅書帳號只需有電話號碼即可申請,不解事主何以要特地上深圳租樓取得居住證。對此有網民猜測事主並非單純要申請帳號,而是要利用小紅書上利用流量變現功能,換言之是有意用小紅書賺錢,為此就有需要當地居住證,而往深圳租屋就是其中一個途徑。
有網民就認為在深圳租樓未必要太多個人資料,甚至用上假名亦無不可,再者亦不認為房署會將租住單位當成資產一部分,著事主毋須擔心。另一方面,亦有人認為事主既然有能力在深圳租樓即經濟上行有餘力,建議事主乾脆搬到深圳長住,讓出在港公屋單位予有需要港人居住。
公屋資格包含入息及資產兩項,按照理解租住單位不會被計入資產之內,但如果事主成功開通小紅書專業用戶並賺取收入,理論上會影響公屋戶入息,應向房署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