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年遭受家庭暴力終忍無可忍。台灣一名69歲婦人和3名子女長期遭酗酒丈夫家暴,直至有日丈夫再度向她和女兒施暴,令她萌生同歸於盡念頭,用電線勒斃丈夫後企圖輕生,婦人一審被判監3年,但上訴時3名子女合力求情,最終獲判囚2年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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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台灣媒體報道,來自台灣彰化的一名陳姓男子跟69歲吳姓妻子育有3名子女。判決書指出,陳男長期酗酒,在3名子女尚幼時,已經常以言語、肢體等方式施暴,酗酒後又會不分晝夜地把小孩叫醒罰跪聽他訓話、辱罵或持棍毆打,妻子為保護孩子,也經常被以同樣方式施虐,陳男甚至曾持刀揚言「我殺死你只是關4個月而已」,導致吳婦精神、身體長期處於不安、驚懼和難以入睡的狀態。
直至2022年12月21日凌晨,陳男再次酗酒,並把其中一名女兒叫醒到廚房聽他訓話,期間更毆打女兒。他接著又跑到妻子房間,不顧天氣寒冷,直接把正在睡覺的吳婦的被子掀開,要求她到廚房跟著女兒一起聽他訓話,後來因不滿妻子穿襪子動作慢出手毆打。
電線勒斃丈夫圖輕生
吳婦當時忍痛走到廚房,陳男邊飲酒邊對妻女訓話長達1小時,期間他不慎兩度摔倒,吳婦因長期、反覆受到丈夫暴力對待,身心已不堪負荷,萌生「要死一起死」的念頭,最終持電線勒住丈夫10分鐘致死,事後企圖輕生不果,並向接報到場的警員自首。
彰化地院一審審理後,依殺人罪判處吳婦3年徒刑。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認為全案起因為陳男長期對妻小家暴,除了嚴重影響子女健全發展,亦對他們的身心造成巨大危害,這樣的不義行為對任何人都是不可容忍;而吳婦的殺夫之舉,也是因為案發當下又遭受陳男家暴,當場激於義憤才犯案,因此認定一審判刑並不恰當。
此外,吳婦的3名子女也出面向法官求情,請求法官考量吳婦所受的處境,對吳婦輕判,法官近日撤銷一審原判,改依義憤殺人罪判處吳婦2年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需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