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風外傭入屋|港媽要求賠家具、為兒子買醫療保險 中介難答應願賠$3萬安排新外傭

文: 程家健
2024.07.22

請外傭請到「麻風外傭」一事近月引起全城關注,麻風病於上半個世紀被視為最可怕的傳染病之一,涉事港媽近日再接受TVB節目《東張西望》訪問,形容至今全家仍活於感染麻風的惶恐之中,要求中介公司作出賠償,包括外傭住院費、夫婦的誤工費、更換家具及為兒子買保險等,但中介稱難以完全滿足,已作體恤安排,包括提供全屋深層消毒、承擔外傭住院費用、賠償約3萬元中介費,及免費安排一位新外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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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媽李太(化名)近日再接受東張西望訪問,指為照顧五歲的小朋友,今年初透過中介公司聘請了一名菲傭,面試的時候對她亦感十分滿意,而該菲傭從菲律賓到港後,分別做了兩次身體檢查,結果顯示一切正常,並於今年4月24日正式開工。李太指,當該名菲傭抵達家中後,已經不時有「R痕」動作,以為是香港的天氣令她過敏,怎料情況愈加惡化,經歷數次求醫後,菲傭的情況仍未見任何改善,甚至整隻手臂長出大小不一、浮腫凸起的紅斑,而且手腫腳腫,最後經過抽血檢驗,發現菲傭的肝酵素極高,經過化驗,一周後證實菲傭患上麻風病。

麻風可致殘疾 港曾設麻風病院

麻風病於上半個世紀被視為最可怕的傳染病之一,會侵害皮膚、黏膜及神經,病人於病發後期會在外貌上產生恐怖變化,例如鼻梁塌陷、眉毛脫落、指骨關節內縮、感官麻痺退化,甚至引致殘疾,並擁有高度傳染性,亦有機會致死,由於當時此病無法根治,一般會將病人隔離,1951年香港政府便曾在喜靈洲設立麻風病院,一直運作至麻瘋不在香港流行,在1975年正式關閉。

麻風3大傳播途徑 共用物件可傳染

感染及傳染病專科醫生曾祈殷指出,麻風主要流過3大途徑傳播,其一是透過飛沫在有限度的空氣傳播;其二是透過接觸性傳播,例如跟一位麻風病人有一些緊密、長時間的接觸,而剛巧皮膚表面有傷口;其三是透過間接性的接觸,例如共用一些物件或衫褲鞋襪,而皮膚表面有一些很微小的傷口。

由於外傭入屋時已有病徵,但一個月後才確診麻風,期間曾與全家有不少密切接觸,包括幫小朋友洗澡、準備牙膏牙刷、洗毛布換衣服等,又為全家煮飯,幸好李太一家人經檢驗後暫時未有受感染,但李太仍然擔心,5歲兒子需要經過長時期的檢驗及擔憂,皆因麻瘋病的潛伏期極長。

曾祈殷指麻風潛伏期短則2個半月,中位數為2至5年,最長可達10至20年。李太形容自己每日生活於恐慌之中,不知會否受感染,又擔心傳染予同學及身邊人。

李太曾聯絡中介公司跟進菲傭患上麻風病問題,怎料中介公司否認責任,聲稱「報告正常」,並更多番要求李太提供醫療報告,證明菲傭患上麻風病,「佢覺得報告唔夠詳細,要我寫得詳細啲,我又要打電話畀姑娘,轉告醫生,寫報告指(外傭)唔適合照顧小朋友。」

中介賠$3萬中介費+安排新外傭 拒代買保險

李太質疑中介存心刁難,要求中介賠償中介費、外傭住院費、一家醫藥費,及她和丈夫無法上班的誤工費,以及要求幫兒子購買醫療保險等,但中介表示只負責接外傭回宿舍,但拒絕作出賠償。直至事件曝光後,中介再找李太商討賠償方案,包括安排專科醫生診症及家居深層消毒、承擔外傭住院費用、外傭回鄉機票、賠償約3萬元中介費,以及免費安排一位新外傭。

涉事僱傭中介副區域經理陳先生稱,外傭來港時會跟足程序,包括在菲律賓及香港兩地驗身,就今年不幸事件已對僱主作體恤安排,但部分要求無法滿足,包括事主夫婦的誤工費、更換家具費用,以及承諾未來20年其兒子感染麻風的賠償和幫其兒子買保險。

麻風潛伏多年風險有幾高?

至於麻風潛伏體內多年後才發病的風險有多高?曾祈殷指如本身有接種卡介苗,基本上有90至95%抵抗力應對麻風病桿菌,不過有兩類人要特別注意,其一是小朋友,因未接種所有疫苗、抵抗力不如成年人,其二是體弱多病的人士,或本身服用抗排斥藥、免被抑制劑、類固醇人士,均屬高風險群組。

外傭驗身僅5大項目 不包括麻風

雖然外傭來港前要兩度驗身,但法例上對體驗要求並無規範,現時外傭驗身一般只涵蓋5個檢測項目,包括乙型肝炎、肺結核、愛滋病、梅毒及有否懷孕,僱主有需要才要求中介安排額外檢查。香港家庭外傭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稱,合約上僱主還有一項吃虧之處,就是要承擔外傭在港的醫療費,「其實這是全香港的本地勞工都沒有的」,故她希望合約上能列明,不包括外傭本身已有的長期或短期疾病,她亦呼籲僱主一定要先看驗身報告再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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