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健儀近日在專欄談及友人喪親,雖然朋友的父親生前早已交代喪事從簡,想以綠色殯葬舉行,並為兒子節省金錢,不過一眾親戚卻認為子女應為他風光大葬以示孝道,結果在群眾壓力下,子孫們只好辦了一場風光葬禮,未能履行亡父意願,令人無奈。
方健儀專欄全文:
最近聽一位喪親朋友訴說一件兩難事。
他的爸爸患上癌症,過去幾年很辛勤工作,甚至把自住物業賣掉,為父親賺點醫藥費。後來父親病況急轉直下,子女都有定心理準備,至親將隨時離開。
一個夜闌人靜的晚上,在醫院的一個暗角,病父頂著柔弱的身軀,向獨個兒在病床邊陪伴的朋友說:「兒子,我知道過去幾年,你為我捱咗唔少苦,剩低嘅錢亦唔多。你係大哥,仔細老婆嫰,我走咗之後,唔好嘥錢搞喪禮,將我嘅骨灰撒到紀念花園,等我化作春泥,換另一個方式陪著你哋。」幾天之後,他的父親撒手人寰。
家人傷心之際籌備後事,朋友即轉述父親臨離開前心願,希望支持綠色殯葬,誰知家人親友群起反對:
姑姐說:「唔得,你阿爸係家族長子,一定要風光大葬!」
弟弟說:「唔去大酒店搞場喪禮,啲人話我哋不孝㗎!」
六姨婆說:「唔係呀嘛?你阿爸成世人咁辛苦為咗你哋,臨尾就咁求其?小心佢返來搵你哋埋怨!」
在群眾壓力下,朋友也要就範,為父親舉行一場風光葬禮。
聽罷,我感受到朋友的左右為難。一方面,孝道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價值,也是華人傳統美德。一旦高堂去世,子女安排後事,是寄托哀思的一種形式,實在是無可厚非。因此,我明白姨媽姑姐三姑六婆的想法。
不過,我覺得孝心應是父母在世時表達,因為我相信人離世後,已感覺不了,亦接收不了。與其把孝心與金錢押在葬禮,不如趁父母在世時,對他們好一些?所謂「厚養薄葬」有其道理。另外,朋友為父親辦的一場風光葬禮,似乎為應酬在世的配角,而不是為身為主角的故人而做,亦違反故人意願。
身後規劃絕對是人生的一部分,有如教育、職業、退休,要及早做。唯一不同的是,這個規劃的執行人肯定不會是你,記得要廣泛告知及委托可信賴的人,以免在世的最後一件事,事與願違。
撰文: 方健儀 傳媒工作者,包括電視電臺節目主持、司儀、大學兼任講師、傳媒顧問等。
專欄《破天「方」》原文連結,原題為「風光大葬先有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