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奇聞︱屋邨樓下違例泊「車」 被貼告示限1日內移走 網民嘲:畀$320開鎖

文: 程家健
2024.08.23

公然在公屋門外「違例泊車」?一名屯門菁田邨女街坊發文訴說,日前見到有一輛兒童電動車被放在菁喜樓大門外,菁田邨物業服務辦事處職員在車頭貼上告示,要求物主在24小時內移走,有網民就笑言要鎖車拖走,甚至罰款320元。

同場加映:

一名女網民上周四(15日)在Facebook群組「菁田邨 和田邨 街坊互助群」中上傳照片,只見一輛兒童電動車被放在屯門菁田邨菁喜樓大門外、食水及沖廁水泵房的前方,她不禁笑言「菁喜樓外違例泊車」。

事主其後在留言區上傳另一張照片,只見菁田邨物業服務辦事處職員在該輛兒童電動車的車頭貼上告示,指該處嚴禁擺放雜物,要求物主「於24小時內移走」、「否則當作廢物處理」。

網民:違例泊車罰$320

帖文曝光後,有網民認出該輛兒童電動車曾在友愛邨和其他地方出現,「昨天晚上就在啦」、「前2日喺友愛」、「佢前日下午就喺公園旁」;亦有網民笑言可把該輛兒童電動車視為一般車輛拖走或作出罰款,「鎖佢」、「幫佢剪電線」、「320元開鎖」、「罰佢320」、「拖走佢」、「失車」、「可唔可以泊喺停車場呢」、「呢個係小朋友揸嘅玩具車,畀人抄牌真係笑死人囉」、「違例泊車,仲係無牌駕駛兼冇買第三者保險,冇得追究賠償」、「大地任我泊,違例要負責」。

房委會新增3大扣分行為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早前通過「屋邨管理扣分制」加強措施,包括新增3項新的不當行為,以及擴大2項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新措施將於今年第四季實施。

3項新增不當行為

  • 餵飼野鴿或其他野生動物:扣7分
  • 在窗、露台或樓宇外牆外掛放或置放有從高處掉落潛在風險的物品(包括簷篷、冷氣機遮簷和其他伸出物):扣7分及警告機制適用。(由於不當行為A2項「在窗或露台外掛放地拖」將納入此項新增的不當行為,故將被刪除)
  •  抗拒或阻礙房委會或其授權的人士依照房屋條例或其他法定要求或房委會所制定的政策執行職務:扣15分

2項不當行為適用範圍擴大

  • 「抽氣扇滴油」修訂為「抽氣扇或抽油煙機管道等滴油」
  • 「棄置雜物阻塞走廊或樓梯通道,妨礙清潔工作」修訂為「放置任何雜物、財物或物品在屋邨公眾地方(包括但不限於屋邨内任何建築物内外的公用地方),造成阻塞或妨礙清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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