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監工(電氣)| 香港筍工速報!政府機電工程署現正招聘二級監工(電氣),起薪點為每月$25,115,港生活為大家整理二級監工(電氣)人工、職責、入職條件、學歷要求及申請方法等詳細招聘資訊。
二級監工(電氣) 招聘懶人包
二級監工(電氣)職位簡介及職責
二級監工(電氣)主要負責:(a)督導及訓練初級員工;(b)策劃維修工程計劃及協助擬訂維修成本預算;(c)申領及管理物料;(d)監督(建築物的)設備及/或系統或機器的合約工程(包括進行工地量數、記錄量數結果及備存有關記錄)、安裝、操作、維修、保養及管理/控制;及(e)執行工藝工作。
二級監工(電氣)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9點(每月25,115元)至總薪級表第12點(每月29,995元)。
二級監工(電氣)入職條件及學歷要求
申請人必須:(a)(i)具備香港理工大學/理工學院、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所頒發的電氣/屋宇裝備工程證書,或同等學歷;或(ii)完成認可的電氣/屋宇裝備工程技術員學徒訓練;或(iii)完成認可的技工學徒訓練,並在電氣/屋宇裝備工程有至少兩年擔任技工的工作經驗;或(iv)有至少五年擔任電氣/屋宇裝備工程技工的工作經驗;及(b)具備相當於中三程度的中英文語文能力;及(c)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申請人如擁有電氣工程範疇的相關工作經驗及督導其他員工工作或自行執行專門技術工作的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二級監工(電氣)申請前注意事項
1.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2. 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會獲調派至其他部門工作,以及可能須要:(a)執行緊急/上班候命/隨時候召職務;(b)不定時工作;(c)在偏遠地區/在惡劣環境下工作;(d)根據自行駕車計劃駕駛部門車輛;(e)穿著制服/保護衣物;(f)攜帶傳呼機/手提電話。
二級監工(電氣)申請方法
申請表格[G.F.340(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遞交申請。
申請書填妥後,須於2025年1月9日或之前郵寄或送交香港九龍啟成街3號機電工程署7樓招聘及升任組。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二級監工(電氣)職位」。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申請人如遲交申請書、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申請書、未能在 G.F. 340(7/2023修訂版)提供所需的資料或所填寫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具有有關職位所規定最基本的學歷、訓練、經驗或其他條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二級監工(電氣)截止申請日期
09/01/2025 23:59:00
二級監工(電氣)招聘查詢方法
聯絡地址:香港九龍啟成街 3 號機電工程署
查詢電話:2808 3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