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入職不足1年申請AL去旅行遭資深同事「報復」刁難

文: 溫藹紅
8小時前

打工仔請假去旅行都要睇面色?近日一名港男在網上大吐苦水,指自己欲申請年假(AL)去旅行時,遭一名資深女同事強烈反對,更被當面訓斥「返唔夠一年就掛住放假」,並以「我唔鍾意人未夠一年就請長假」為由阻撓,樓主懶理照向經理請假獲批,返工卻慘遭「 報復」?

打工仔請假去旅行!同事不滿要求做滿1年先準請

有打工仔透過連登討論區發文,分享近日向公司請假被同事「刁難」的經歷。他表示打算申請年假去旅行時,遭一名女同事強烈反對:「返唔夠一年就掛住放假,家陣你你嚟返工定放假」、「咁你可能一日半日咁請嫁,總之我唔鍾意人未夠一年就請長假」等,最終事主仍向經理請假。

事主還原對話過程:

  • 樓主:公司規條嚟嫁?
  • 女同事:返唔夠一年就掛住放假,家陣你你嚟返工定放假?
  • 樓主:公司又唔鼓勵我哋帶假去下年,好矛盾喎。
  • 女同事:咁你可能一日半日咁請假,總之我唔鍾意人未夠一年就請長假。

網民一面倒撐:經理批咗關佢咩事?

雖然經理最終批准假期,但該女同事在事後不斷擺臉色,「間唔時搵野嚟罵人」,又稱該女同事早有逼走多名同事的事跡,因而留言詢問網民:「我應唔應該照去旅行?」帖文一出即引發熱議,大批網民力撐事主「照去旅行」,都有個別網民認為應取消行程。有人強調「經理批咗就係道理」、「經理批左關佢咩事?有事叫佢問經理? 」「你都得罪左啦...你取消都無用,所以照去旅行」,有人就質疑「老臣子」越權管閒事。

職場潛規則 VS 勞工處制度

不過都有網民指出,該名女同事未必完全「錯哂」,並引述勞工處《僱傭條例》,指嚴格而言僱員未做滿12個月確實無權享年假(法定假期除外):「法例上佢冇講錯,但程序上你冇錯喎,經理批咗,最緊要有人批架啫,有嘢叫佢搵經理」。

針對這場職場風波,都有網民們紛紛獻計,有人建議「以前都遇過類似嘅事,忍唔住係寫字樓大大聲鬧佢,之後佢就好好禮貌」、「經理批話之你請埋no-pay(無薪假期)」。有熟悉勞工法例的網民指出,法理上年假需做滿一年才能累積,但實務上不少公司會彈性處理,「正常公司係試用期非必要唔請得(入職前講定都得,負住數先) ,一年幾多日假咪果年可以請幾多次,你12日年假,5月1日入職,5月至12月咪可以請8日」,稱只要僱主批准,僱員便有權休假,其他同事無權干涉。

資料及圖片來源:連登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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