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2018年2月發表《財政預算案》,之後在3月宣布推出關愛共享計劃,符合資格的市民可申領$4000或扣減相關薪俸稅退稅額及/或差餉寬減額後的差額。計劃將於2019年2月1日至4月30日接受申請。今次政府派$4000,到底自己有無份?想申領$4000,市民需要符合以下6個條件。
申請人需於2018年12月31日符合以下資格:
1.年滿18歲
2.持香港身份證(包括新來港人士,但不包括來港工作、求學、接受培訓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養人,也不包括以訪客身分來港的人士)
3.通常居住在香港(包括暫時離開香港而在合理預期情況下會返回香港居住的人士,例如出差、留學、求醫,但不包括移居海外人士)
4.沒有受惠於2018-19年度《財政預算案》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發放的額外兩個月款項
5.無須繳交2017/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
6.在香港沒有物業
備注事項:
1. 至於符合1至4項資格,但須繳交2017/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者,如在香港沒有物業,而所得的2017/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退稅額少於4,000元,可申領4, 000元扣除薪俸稅退稅後的餘額。
2. 如果市民符合上述第1至第5項資格,但在香港只擁有一所物業作自住用途,同時所得的2018-19年度差餉寬減額少於$4000,就可以申領扣除差餉寬減的餘額。不過,如果市民在香港擁有一所物業而該物業並非用作自住用途,或在香港擁有超過一所物業,則不符合該計劃的申請資格。
索取申請表格:
1.按此下載(於2019年1月21日開始可供下載)
2.於以下地點索取:
i)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
- 九龍觀塘海濱道181號9樓
ii)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學生資助處
-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2樓
- 九龍旺角道1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12樓
- 九龍啟德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5樓
iii) 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
申請表格須聯同以下證明文件一併遞交:
1.香港身份證副本
2.在提交申請日期前3個月內發出/生效的住址證明文件副本,例如水費單、徵收差餉通知單、電費單、煤氣費單、銀行月結單、信用卡帳單或電話費帳單等
3.顯示申請人為帳戶持有人及列有帳戶號碼的銀行存摺首頁、提款卡或銀行月結單等的副本 。該帳戶必須為申請人的個人本地儲蓄或支票戶口。帳戶持有人姓名須與申請人姓名相同。
遞交申請:
1.郵寄至以下地址(記得貼上足夠郵票,並於信封背面寫上回郵地址,按此可計算郵費):
- 旺角郵政局郵箱2600號
-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
- 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
2.投遞至以下投遞箱:
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收到申請後,會於十個工作天內以流動電話短訊或郵寄方式向申請人發出申請確認通知。在完成處理申請後,申請人會收到申請結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