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續領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數字上升,同時BNO平權的議題再有新進展。英國人權組織Hong Kong Watch在facebook專頁表示,有報告指二戰後至1982年出生、曾擁有英國及殖民地公民(CUKC)身份的BNO持有人,或者可重新獲享有居英權。
按現時的條例,BNO持有人沒有英國政府賦予居英及在英國工作的權利。根據英國人權組織Hong Kong Watch指出,二戰後至1982年出生、曾擁有英國及殖民地公民(CUKC)身份的BNO持有人,或可以CUKC身份重新享有居英權。未來更新護照時,重新獲得CUKC身份的全部權利。
CUKU代表英國及殖民地公民,,是英國最早期殖民時代給予香港人的身份。當時擁有CUKU者,可以於英國居住及出入境自由。不過英國隨1983年1月1日頒布了《1981年英國國籍法令》,自此劃分英國及殖民地公民為不同種類,香港人由CUKU轉為英國屬土公民(BDTC)。
其後英國了簽訂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後,擁BDTC身份的港人在1997年回歸後不再是英國屬土公民,香港人只擁有BNO身份,沒有居英權及在英國工作的權利。
現時BNO仍可申請續領,申請條件為曾於1997年7月1日前成功申請過 BNO 的香港人,就算BNO過期,往後仍能申請續領。但BNO不接受新申請,從未持有過BNO,或1997年7月1日或以後出生的香港人均不能申請。擁有BNO的家長如曾經在護照內的「included child」一欄填寫過當時未滿16歲子女的姓名,即使子女從未申請,該子女亦擁有申請BNO的資格。
圖: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