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審議5間專營巴士營辦商的加價申請,並決定通過其申請。正式宣布新巴及城巴加價12%,並分2個階段實施;而九巴則加價大約8.5%,並將於2021年4月4日生效。
行政會議今日分別審議5加價間專營巴士營辦商的加價申請,決定:
- 城巴及新巴加價12.0%,並分2個階段實施:首8.5%加幅的生效日期為2021年4月4日,其後3.2%加幅的生效日期為2022年1月2日;
- 批准新大嶼山巴士有限公司加價9.8%,於2021年4月4日生效;
- 批准九巴加價8.5%,其中九巴獨營路線的實際加權平均票價加幅為5.8%,並將於2021年4月4日生效;
- 以及否決龍運巴士有限公司(龍運)的加價申請。
於2021年4月4日實施新收費後,大約9成乘客每程多付的車費不超過1元。而於2022年1月2日城巴(專營權一)和新巴實施第二階段的新收費後,其大約9成乘客每程需多付的車費累計不超過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