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愛基金於4月1日起,為俗稱「N無津貼」的第二輪「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項目(2021年項目)展開申請。項目接受四人或以上住戶的新申請,而曾受惠於2020年7月2日至11月30日期間推行的首輪項目的舊申請住戶,亦可再次受惠,並將於4月起陸續收到秘書處發出的確認符合受惠資格通知信。
受惠住戶須附合以下其中一個居住方式:
1. 以月租(或更長租期)形式租住私人樓宇、工業大廈、商業大廈或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社會房屋
2. 租住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單身人士宿舍計劃」宿位或由非政府機構提供予更生人士的宿舍的宿位
3. 居住於臨時房屋、船艇
4. 無家者
受惠住戶每月入息須不超過指定限額,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及沒有在香港擁有任何物業。而租住私人樓宇、工業大廈、商業大廈或社會房屋的住戶的每月租金須不超過指定上限。四人、五人及六人或以上住戶的入息及租金上限如下︰
基金於1月4日推出今年的項目,津貼金額如下︰
獲批申請的4人住戶可獲14,500元津貼、5人或以上則獲15,500元津貼。
新申請4人或以上住戶可於4月1日起,親身或以郵寄方式把申請表連同所有所需文件副本,交到就近居住地區的服務單位。所有住戶成員均為60歲或以上長者的住戶、所有住戶成員均為24歲或以下青年的住戶或無家者,可分別到長者服務單位、青少年服務單位或接受無家者申請的服務單位遞交申請。而曾受惠去年首輪項目的舊申請住戶,亦可再次受惠。4人或以上住戶將於4月起陸續收到秘書處發出的確認符合受惠資格通知信,符合是次項目資格者,只須於5月31日或之前交回回條及附錄便可。
基金秘書處及服務單位會審核每份申請,並會抽查部分申請進行家訪或入息審查。經審批申請後,申請住戶將獲發結果通知信,並會向合資格的住戶發放津貼。如住戶選擇以銀行轉帳方式領取津貼,津貼將以自動轉帳方式直接存入其在申請表上指定的銀行帳戶。如選擇以抬頭支票方式領取津貼,相關服務單位會通知申請人於指定限期前前往服務單位領取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