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5月13日晚上宣布外地抵港人士最新檢疫安排,當中包括要求台灣抵港人士不能進行家居檢疫,以及多項改善檢疫酒店的措施。視乎來源地區風險,外地抵港人士將要求增加強制檢測次數,檢疫期內會增至2-4次不等。從極高或甚高風險地區抵港的人士即使已接種疫苗並獲縮減檢疫期,亦或須在完成檢疫後額外接受強制檢測。在新要求下,檢疫酒店的檢測採樣員須為有經驗的護士。
17/5更新
政府5月16日宣布,將進一步收緊從台灣抵港人士的檢疫及檢測要求。由5月17日零時零分起,所有在登機當天或之前14天曾逗留台灣的人士,須於登機時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72小時內進行的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以及其在香港指定檢疫酒店預訂房間的確認書。抵港後,他們須於機場接受「檢測待行」安排,確認檢測陰性結果後須乘搭政府安排的專車前往指定檢疫酒店進行強制檢疫。在相關要求下,非香港居民將不會獲准入境。未完成接種疫苗的人士須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21天,期間接受4次檢測。已完成接種疫苗的人士則須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天,期間接受3次檢測,其後7天自行監察,及於抵港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強制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5月14日於立法會上指,因應台灣確診個案上升,將要求台灣抵港人士在指定酒店強制檢疫14天,不能進行家居檢疫,減低病毒進入社區機會。
外地抵港人士最新檢疫安排如下,視乎不同程度風險的地區而有所不同:
極高風險地區
適用人士: 於登機/到港當天或之前 21 天曾在極高風險指明地區逗留的香港居民
登機要求: 於有關期間未曾在相關指明地區逗留超過兩小時,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 72 小時內進行的 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後 21 晚預訂確認書。
檢疫要求: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 21 天,強制檢疫期間接受 4 次檢測,其後 7 天自行監察,抵港第 26 天強制檢測。
甚高風險地區
適用人士: 於有關期間曾在以上兩個甚高風險指明地區逗留的香港居民
登機要求: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 72 小時內進行的 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後 21 晚預訂確認書。
檢疫要求: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 21 天,強制檢疫期間接受 4 次檢測,其後 7 天自行監察,抵港第 26 天強制檢測。
高風險地區
適用人士: 於有關期間曾在高風險指明地區逗留的香港居民
如未完成接種疫苗:
登機要求: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72 小時內進行的 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後21晚預訂確認書。
檢疫要求: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 21 天,強制檢疫期間接受 4次檢測。
如已完成接種疫苗:
登機要求: 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72 小時內進行的 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及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後14晚預訂確認書。
檢疫要求: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14 天,強制檢疫期間接受 3次檢測,其後7天自行監察及抵港第 16 天、第 19 天強制檢測。
中風險地區
適用人士:於有關期間曾在中風險指明地區逗留的香港居民
如未完成接種疫苗:
登機要求: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後21 晚預訂確認書。
檢疫要求: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21 天,強制檢疫期間接受 4次檢測。
如已完成接種疫苗:
登機要求: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後14 晚預訂確認書
檢疫要求: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 14 天,強制檢疫期間接受 3次檢測,其後7 天自行監察及抵港第 16 天、第 19 天強制檢測。
低風險地區
適用人士: 於有關期間只曾在低風險指明地區或中國地區逗留的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
如未完成接種疫苗:
登機要求: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後14 晚預訂確認書
檢疫要求: 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 14 天 ,強制檢疫期間接受 3次檢測,其後7天自行監察及,抵港第 16 天、第 19 天強制檢測。
如已完成接種疫苗:
登機要求: 出示指定檢疫酒店到港後 7 晚預訂確認書
檢疫要求:於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 7 天,強制檢疫期間接受 2次檢測,其後7 天自行監察及,抵港第 12 天強制檢測。
為加強保障檢測質素,政府對指定檢疫酒店檢測承辦商實施新合約條款,如未能符合所有要求,政府可隨時終止有關合約,並禁止該承辦商將來競投同類型合約。新合約條款包括:
- 所有採樣員均需為具有感染控制經驗的註冊/登記護士,並需具備拭子採樣經驗。
- 須提供最少一名負責採樣的主管人員,並由具有最少三年管理和監督經驗的註冊醫生、註冊護士或其他醫療專業人員擔任。該人員除應具備感染控制方面的知識和經驗外,亦需要有拭子採樣的經驗。主管人員須監督並確保採樣員按合約規定進行的採樣過程符合衞生署的標準。
- 持續向員工提供培訓,並妥善保存相關培訓紀錄供政府查核。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網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網、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