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5000元「電子消費券計劃」現正接受登記,並於8月14日截止。近日有網民表示,收到短訊通知,就登記消費券後隨機抽查,要提供「在港居住」聲明,要求用戶致電指定電話號碼聯絡,外界質疑是否存在詐騙成份。
有網民申請電子消費券後,收到一個短訊,內容指事主已被選中就「在港居住」的要求作抽查,並要求:「請在3個工作天內就所需的跟進致電2852 1009聯絡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查詢:185000」,而短訊發出號碼為「85255673873」。
事主收到短訊後,已致電短訊所示的號碼查詢,確認該號碼及抽查屬實,並獲告知需在辦公時間內直接到太古城或旺角辦事處繳交證明文件,如地址、工作、複診證明或購物收據,日期必須為2021年6月18日前2年,必須親身提交,不能郵寄或傳真。
翻查消費券的官方網站,政府委聘的承辦商會以特定號碼「852 55673873」透過短訊要求有關登記人聯絡以提交相關文件,以證明過去2年長時間留在香港,並會在有需要時以特定電話號碼「2852 1009」聯絡登記人跟進個案。另外,如見到以下6個電話號碼時,基本確定不是詐騙電話:
如市民對電話或短訊的真確性有懷疑,可致電消費券計劃熱線18 5000查詢。
據政府網站中所述的「在港居住」要求,登記人沒有在2021年6月18日之前的連續24個月不在香港(「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廣東計劃」或「福建計劃」的受惠人、在香港以外獲有關當局認可的學校/大學就讀、由勞工處推行的「工作假期計劃」的參加者、因健康問題須在香港以外住院、須為政府或位於香港的公司/機構短期在香港以外執行職務,或須陪伴執行此等職務的直系親屬,及/或有合理的特殊原因除外),便符合資格準則申請消費券。
而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表示,市民登記領取5,000元消費券時,需簽署在港居住聲明,表明過去2年在港居住,而政府收到登記後,再向入境處核實資料,亦聘請德勤會計師行進行隨機抽查,並就計劃有關事宜致電登記人或向其發出短訊通知,被抽中的登記人,要透過住址證明或工作證明等簡易資料,證明過去2年長時間留在香港。
來源:消費券的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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