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發出噪音呢個問題,好多人都好困擾,究竟係咪應該主動走去搵有關單位嘅住戶傾吓呢?有網民喺連登討論區發帖,話鄰居裝修鑽牆,噪音令佢好困擾,不過都無出聲……但某日樓主收到來自呢個鄰居嘅果籃,話樓主練歌嘅「歌聲」,搞到佢女兒夜晚集中唔到學嘢……樓主就覺得鄰居做法太過份……誰是誰非,大家點睇呢?
開咪練歌收鄰居果籃,暗示噪音騷擾
件事係咁嘅:樓主鄰居之前裝修,「鑽嚟鑽去,嘈咗我好耐……我心諗:新樓有乜好裝修?不過呢個係佢權利,我都予以尊重」。另一方面,樓主原來醉心唱歌,仲應該係E神嘅忠實粉絲:「而我練開歌,日日都開住套幾萬蚊嘅音響唱『結~伴創將來多~麼的美~』又係咁揸住支咪練eason果句『願我可~!!』 希望可以練到個key!因為我係練,所以唱嚟唱去都係果句,睇吓唱唔唱到高一個key!」,幾個星期後,樓主收到管理處電話:「練咗個幾禮拜,收到管理處電話,但因為我嘅音量係法例容許,又係正常時間練歌,所以最後不了了之」。
點知再過多個幾星期,樓主竟然收到來自呢位鄰居嘅果籃:「過多個幾禮拜我收到個果籃有張卡,大概話佢個女夜晚集中唔到學嘢之類」,但樓主覺得呢個果籃有伏:「點算?唔敢食,驚加咗料,但掉咗佢又好浪費……不過我都係會繼續練歌,冇理由因為佢個果籃放棄自己興趣!而且佢果時裝修都嘈到我,我都冇要求佢道歉或者停止裝修啦!」
樓主喺屋企揸咪兼開音響,日練夜練E神名曲,竟然收到鄰居果籃,暗示樓主唱歌噪音騷擾女兒學習。
如果你長練,就整吓隔音,一人讓一步啦!
網民回應熱烈,但大家都係對樓主嘅歌喉興趣大啲:「勸你都係放棄,個句咁易唱都要練咁耐!」,但熱愛唱歌嘅樓主回應:「葉師傅……唔係咁易!」、有網民問:「點解要用咪?」,樓主認為回應:「用咪同唔用咪係兩回事!細個唔用咪練,練得好好,點知上到台/出街busking,用咪唱走哂音!」,但網民立刻回應:「唔關事!走音係音感唔好,屋企用咪正仆街!」、「啱!我都係唱歌嘅!你有實力、有音準,無論你細聲唱大聲唱,有冇用咪都係準!自己音感差,唔好瀨唔用咪,唔關咪事!」
網民明白樓主對練歌嘅執着,好言相勸不如加隔音設備:「如果你長練,就整下隔音,佢都無直接X你,一人讓一步啦!」、「冇隔音設備,唱歌仲仆街過裝修」,但樓主辯護:「見仁見智啦!我就寧願聽歌好過鑽牆爆牆聲,你包拗頸冇辦法」,網民又建議樓主轉換地方:「練歌請去band房,生仔請去產房。」,樓主就回應:「疫情呀大佬!而且我只係練歌,冇玩樂器」。
網民見樓主堅持要喺屋企練歌,都勸佢不如喺屋企加裝隔音裝置,或者索性改去band房。
我唔係報仇,佢未搬入嚟未裝修我已經練緊!
網民就認為互相指責都唔係辦法:「講真,做鄰居嘅,你好我好,人哋都行出第一步,你未留意一下,互相有敵意都唔係好事!」、「就算上面錯都好,樓主都攞返彩啦,咁斤斤計較做乜?又調返轉,樓主唱歌嘈X到其他唔關事嘅人,咁佢又有冇事先送果籃賠罪?」、「裝修真係無計喇……你呢隻小家報仇心態何必呢?!」,但樓主極力辯護:「我唔係報仇,佢未搬入嚟未裝修我已經練緊!只不過我覺得佢都曾經裝修嘈左我半年,我都冇出過聲,咁我唱歌佢都唔應該有意見!我唱歌未必係噪音,見仁見智!但佢鑽牆一定係噪音,仲嘈過我十倍!」
根據《噪音管制條例》 ── 第5條 任何時間的噪音
(1)任何人於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因進行以下活動而發出噪音,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 ——
(a)奏玩或操作任何樂器或其他器具,包括唱機、錄音機、收音機或電視機;
(b)使用揚聲器、傳聲筒或其他擴音裝置或器具;
(c)進行任何遊戲或消遣活動;或
(d)經營生意或業務。
樓主堅持佢喺樓上裝修前,已經有唱歌,但無人投訴過,所以佢嘅歌聲無問題,裝修鑽牆聲一定比佢嘅歌聲更吵耳。
根據《噪音管制條例》,任何人於任何時間,使用揚聲器、傳聲筒或其他擴音裝置或器具發出噪音,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
text/Joyce
photo/HKET圖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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