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一年後 單位突然離奇變凶宅 連地產代理都唔知情 有冇得追討損失?

文: U Magazine
2022.07.04

喺香港地買樓,需要注意好多樣嘢,其中一樣就係查清楚單位其實會唔會係凶宅,但最近就有網民喺香港討論區上發帖訴苦,表示其朋友喺一年前買入嘅單位突然被列為凶宅,令佢大感無奈,因而希望尋求一眾網民意見,睇吓有冇得追討損失!

買樓時冇人知係凶宅 一年後先查得出?
樓主就解釋其朋友於一年前購入該單位,當時並無任何資料顯示單位為凶宅,而亦問過當區嘅地產代理,得到嘅答覆均為整座大廈都並冇命案發生過,而每間銀行當時都能對單位作正常估價,但喺買樓嘅一年後,單位突然無法作估價,之後朋友向按揭人員及估價行查詢,發現原來喺20多年前,該單位有人自殺,但當時因元朗比較偏僻,所以並冇相關報道,而當時估價行亦冇更新到該資料,直至去到2022年查冊資料才突然註上單位曾有人自殺嘅資料。

樓主對朋友嘅遭遇大感無助,唯有向一眾網民尋求協助,亦問到能否向當時所負責的地產代理追討損失,有網民就認為難以追究責任:「而家證明係凶宅就係事實,無得追夠(究),只可以話業主無查清楚就買入」、「如果全行吾(唔)知,你都冇得告aa(地產代理俗稱),唯有自己硬食」、「無計硬食,無仇報,呢個就係買樓其中一個風險」、「真係冇咩可以點,因為唔係Agent老點你, 而係買個時真係冇人知。」、「要證明代理知情下欺騙你的朋友,才可以追討,否則好困難。」

而有網民就認為單位為凶宅已成事實,只好用作自住或以平價出售:「平30%-35%賣比(畀)凶宅大王,換過件」、「估價行話係凶宅就係架啦,佢唔好彩囉,平三成甩左佢囉」、「自住吾(唔)賣,估吾(唔)估到價都無問題」、「住落無事咪ok囉,值幾多錢又如何,都係咁住。」、「如果自住就無問題啦,20年前有人死咗,胎都投過幾次了,變咗陽宅啦,放心住」,亦有網民認為當務之急為需於單位內辨場法事:「最實際打場7749日齋先啦,仲講」

有網民認為當時地產代理為不知情,難以向其追討損失。

另有網民建議樓主朋友只可將單位用作自住或以平價出售。

網民爭論:究竟凶宅點樣定義?
網民嘅討論亦引申到究竟應該點樣去定義凶宅,有網民就認為單位內有非自然死亡發生才是凶宅:「死於非自然都叫凶宅,所以自殺都算凶宅。」、「日日有咁多老人家在家中自然過身,唔能夠就咁話係凶宅」、「凶宅是指曾發生枉死、他殺、含冤或恨而自殺等非自然死亡事件,同時伴隨人們的相關心理因素或是靈異事件頻傳的建築物。自然死亡,例如業主百年歸老唔算凶宅。」,亦有網民認為可根據銀行估價去判斷:「其實好簡單,有人喺單位死,而銀行估價低同類單位好多,或甚至唔做按揭,就係兇(凶)宅,冇得上訴。」

另外有網民認為凶宅嘅標籤並沒有意思:「邊到(度)無死過人」、「二十年前死過,二十年後,關人N事」、「其實標籤「凶宅」有啲無聊,每個人都會死,又唔關附近住戶或之後既住戶事。其實呢啲白痴做法邊個諗出黎。」、「有那一個地方冇死過人?生老病死,若果冇人同你講那間屋有人意外死,但你又住左幾年又冇乜事,你點估到有人死過?純粹心理作用居多!」,但有網友就反駁一但單位被定為凶宅,就會失去不少價值:「你唔介意,但係事實上兇宅的價值真係會低左」、「凶宅都(同)菲(非)凶宅價錢差天共地。凶宅仲要好難賣得出」、「幾百萬變0價值,想搵下手接都難」

討論引申到應如何去定義凶宅,有人認為屬自然死亡的事件不算,亦有人認為銀行估價低於同類單位過多就係凶宅。

有網民認為任何地方都會有死亡發生,不應該存在凶宅的標籤。

text/Jonathan
photo/HKET圖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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