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公布,將於星期五(13日)在憲報刊登《2023年最低工資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上調法定最低工資至$40,並於1月18日提交立法會。如獲通過,經修訂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將於今年5月1日實施。不過據現行法例,仍有3類人不適用「法定最低工資」。
政府今日公布,接納最低工資委員會建議,將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現行每小時$37.5調升至$40,將於星期五(13日)在憲報刊登《2023年最低工資條例(修訂附表3)公告》,並於1月18日提交立法會。如獲立法會通過,經修訂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將於今年5月1日實施。
法定最低工資適用於所有僱員,不論他們是月薪、週薪、日薪、時薪、件薪、長工、臨時工、全職、兼職或其他僱員,也不論他們是否按《僱傭條例》的「連續性合約」受僱,但不適用於下列人士:
1.《僱傭條例》所不適用的人士
包括僱主家屬並與僱主同住的僱員、《往香港以外地方就業合約條例》所界定的僱員、根據《商船(海員)條例》所指的船員協議而服務的人,或在並非於香港註冊的船上服務的人、 按照《學徒制度條例》註冊的學徒。
2.留宿家庭傭工
即免費居於受僱工作的住戶的家庭傭工(包括家務助理、護理員、司機、園丁、船工或其他私人傭工),不論該傭工的性別、種族及國籍。
3.學生僱員
包括指定的實習學員,以及正處於獲豁免學生僱用期的工作經驗學員。
來源: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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