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各區出現了不少「賣身葬父」、「行乞賣藝」等現象,日前更有屯門街坊發現元朗街市外有傷殘乞丐,期間獲得不少路人慷慨施捨,45分鐘內收入已經過千元。但沒想到警察到場後,事主發現超離譜一幕,即入內文睇睇啦!
日前有網友在Facebook專頁「屯門友」發帖,指自己在元朗街市宏發徑附近,看到有名男子在行乞,這名男子身旁放有一架木板車,上面躺着一個四肢都畸型生長的男士。樓主觀察了一段時間後,發現短短45分鐘內,這名行乞男子估計收入已經超過千元,「有好多人俾一百元,五拾元,弍拾元,拾元,連菲律賓姐姐都俾錢」。
另一方面,樓主也很擔心木板車上的傷殘者會否是被拐賣的兒童,或是被刻意打至手腳傷殘和畸形,而被利用作行乞的工具,因此最終決定即時致電警署報案,要求查明行乞者有否違反入境條例,以及傷殘者是否曾被虐待。
25分鐘後,兩名警察到場查問,這名行乞男子立即將所有款項收起,在警方查閱証件、給予警告後,這名行乞男子推着木板車離開。而事主亦抱住好奇心心跟着他們離開,沒想到卻發現躺在木板車的男子竟然可以行動自如,完全沒有傷殘,二人其後更坐在一起進食。至於那些畸形的手手腳腳全是假的,自認為不笨的樓主有感被騙,並奉喻大家不要隨便施捨給街上的乞丐,其後更直言「香港的福利制度是非常不錯的,不會餓死人,亦不應該有行乞者。」
除了在元朗地區出沒,原來這兩名男子亦有出現大埔墟附近行乞,有網友在Facebook專頁「大埔人大埔谷」爆料,指這兩名男子於2月8日穿上同樣的衣服出現在大埔墟,直指「見外傭姐姐比$20,老人家又比」,勸喻大家不要隨便施捨,以免被不法之徒利用善心。
帖文一出,即引起不少網民熱烈討論,有網民表示香港有向殘疾人士發放傷殘津貼,直言「還要出來揾食止人一定有問題啦!」
翻查資料,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6A條,任何人到處流浪,或在任何公眾地方、街道或水道乞取或收取施捨,或導致、促致或鼓勵任何兒童作上述事情,均有可能觸犯法例。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處罰款$500及監禁一個月;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500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