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於2021年1月起試行,主要為促進青年事業發展的重要措施,而行政長官亦在去年《施政報告》宣布恆常推行計劃,在香港和大灣區內地城市均有業務的企業都可以參與。
不過參與的企業必須按照香港法例,以不低於月薪$18,000聘請合資格畢業生,並派駐他們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及接受在職培訓,至於參加計劃的青年必須為香港居民,可合法在香港受僱工作,並於2021至2023年獲頒學士或以上學位。政府亦會按每名受聘畢業生向企業發放每月1萬港元的津貼,為期最長18個月,即日起企業可>>計劃網頁<<提交職位空缺。
來源:H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