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屋即將接受申請 傳收緊綠表申請人資格 兩年內不得擁有香港物業

文: U Magazine
2023.04.25

盛傳新居屋2023嘅6個屋苑,最快將於年中接受申請,不過由於早前轟動全港嘅蔡天鳳碎屍案,案中被告之一、死者前家翁鄺球,被揭發以綠表資格購入居屋單位,但同時名下亦持有市值逾7,000萬元嘅加多利山豪宅,引嚟唔少人關注房委會嘅居屋綠表買家資格審查,係咪存在漏洞!因此房委會擬收緊綠表申請人資格,如買樓前兩年不得在香港擁有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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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因蔡天鳳碎屍案事件,有房委會委員認為,容許公屋租戶或合資格綠表買家,購買居屋時毋須申報在港擁有物業嘅做法,係咪有問題!有消息指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周三(26日)開會審議新一期居屋嘅時候,會討論係咪收緊綠表買家資格,尤其係資產限制上,建議與白表買家「睇齊」。

過往綠表資格買家喺買居屋時,毋須申報喺香港係咪擁有其他物業,呢個做法引起爭議。

即無論係房委會或房協嘅公屋或出租屋邨租戶,若果以綠表買家申請購買居屋,物業資產應與白表買家一樣,在居屋申請截止日期之前嘅24個月起計,直至簽署買賣合約,申請者及申請表上嘅家庭成員,均不得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或物業嘅權益,又或喺該時段內簽訂任何協議購買物業,或持有公司而間接擁有住宅物業權益。

房委會正檢討日後綠表資格居屋買家,在居屋申請截止日期之前嘅24個月起計,直至簽署買賣合約,申請者及申請表上嘅家庭成員,均不得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或物業嘅權益。

遺產繼承人亦唔可以繼承物業或土地
若相關綠表買家係遺產受益人嘅話,亦不能繼承包含香港物業或土地嘅遺產,以及唔可以喺在上述受限時期內曾轉售香港任何物業。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成員如果成功通過上述建議,新修訂會於今期居屋申請時開始生效,並適用於之後推售嘅居屋、綠置居及租置計劃項目。

若該綠表資格買家為遺產繼承人,亦唔可以繼承物業或土地,若呢個動議成功通過,將於今年及以後發售嘅居屋及綠置居等執行。

text/Joyce
photo/HKET圖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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