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第二期消費券將於7月16日發放,不過今期消費券將抽取部分合資格嘅申請人作審核,近日都有唔少市民收到相關短訊。政府就澄清,就算3日內冇覆審核短訊都唔會失去領取消費券嘅資格,但喺16號當天就無法拿取消費券,需要交回相關證明才可補領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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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表示,消費券計劃秘書處會抽取小部分申請作資格審核,政府將會以短訊抽查市民是否在港居住,符合領取資格。被抽查市民收到短訊後,要喺3日內致電秘書處或承辦商,並以電郵或親身到秘書處提交資料,但市民唔會因為3日內冇覆短訊而喪失領取消費券嘅資格。如未獲相關市民回覆,秘書處或承辦商會會再次發出短訊及致電聯絡市民,只要按時回覆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秘書處會安排盡快補發消費券。
政府或其委聘嘅承辦商只會透過下列嘅特定電話號碼致電登記人或向其發出短訊通知,短訊唔會提供任何連結,亦嘅會向登記人直接索取個人資料:
市民如對收到嘅電話或短訊真確性有懷疑,或想查詢登記嘅審核情況,可致電計劃熱線18 5000。
Text/ Bee
Source/ 消費券計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