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陳恒鑌議員就簡化着令工作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機制提問,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書面回覆質詢。自從去年9月實施簡化機制至今,共有6名人員被當局發出「第12條行動」通知書,不過暫時未有新制處理個案的平均時間。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資料,在推行舊化機制前3年,即2020年至2023年8月底,共有11名人員因工作表現持續欠佳而被當局根據舊機制向其發出「第12條行動」通知書。
截至2023年8月底,其中3人因不同原因而無須繼續「第12條行動」的程序(例如工作表現提升至可接受水平或部門正向其進行紀律行動);4人因不同理由離開政府(例如自行辭職或因紀律行動被處以免職的懲罰);餘下4人的個案在不同處理階段。在此期間裡,另有2名人員在2020年前被發出「第12條行動」通知書並分別在2020年和2021年按《命令》第12條被着令退休。
兩宗在上述期間內完成的個案,部門由通知該人員將進入「第12條行動」前的觀察期,至決定該人員須被着令退休平均需時2年10個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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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由2023年9月實施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為公眾利益着令工作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的簡化機制至今,共有6名人員被當局向其發出「第12條行動」通知書。
其中1人在指定觀察期內工作表現有改善而獲部門暫緩「第12條行動」;1人自行辭職;1人在指定觀察期內工作表現仍然欠佳而將獲發「擬令退休通知書」;其餘3人仍在指定觀察期中。現階段未有個案達到終止聘用的階段,因此未有處理個案的平均時間。
公務員事務局又指,在2020-21至2022-23的三個財政年度中,約有60%的公務員未達頂薪點,當中共有32名公務員因工作表現欠佳而不獲增薪。房屋署最多人,共4名公務員,建築署排第2,有3人。
來源:新聞公報、HKET圖片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