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去年發生「五百年一遇」世紀暴雨,政府為加強應對,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16日)聯同主要官員舉行聯合記者會,講解政府加強應對極端天氣的策略和措施。陳國基指措施有4大重點,包括超前準備、加強預警、果斷應急及迅速復原,盼將極端天氣帶來的破壞和影響減到最低。
同場加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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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前準備
- 提升防洪基建,加強預警及抗洪行動預案,預先到可能水浸地區巡查清理
- 沿岸低窪地區設水尺標示
- 水浸風險較高的行車道增設警示標記
- 增設遠程防洪裝置,擴大河道水位監測範圍
- 行人隧道安裝水浸警告系統
- 5月初已公布新修訂的《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
- 為避免市民追風,會製作短片及加強泳灘廣播,提醒勿以身犯險,對不聽勸告者會果斷執法,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以收阻嚇作用
對於執法依據及罰則,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指,現行法例賦予政府封閉海灘及郊野公園等權力,如政府在惡劣天氣下封閉,市民未經許可進入即屬違法,會票控或進行其他行動,根據康文署相關法例,可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
卓孝業稱,過去3年,救援人員在惡劣天氣下出動過35次山嶺或水面救援,他強調拯救人員會義無反顧救援,「但請你唔好擺我哋喺危險位置度」,對於不理勸籲的「追風族」,「我覺得呢啲人要譴責」。
新守則下 「極端情況」與八號風球睇齊
在新修訂的《守則》中,如政府公布「極端情況」,僱員上下班安排,會與之前八號風球或以上及黑色暴雨警告時相同。 如僱員除非與僱主已訂立返回工作地點上班協定:否則不要啓程上班;已在工作地點當值的僱員在安全情況下可如常工作若工作地點有危險:僱主應在可行及安全的情況下安排僱員提早下班,或到安全的地方暫避如僱員的工作時間在「極端情況」內結束:僱主應在安全情況下安排他們下班,或開放合適地方讓他們暫避。
2.加強預警
- 天文台盡早加強發放信息,App以顯眼形式發出9號、10號風球通知
- 8號風球或以上、黑雨生效時,每小時發布天氣資訊短片
- 加強發放水浸、山泥傾瀉及塌樹資訊
- 與深圳密切監測排洪情況,並及早發放訊息
3.果斷應急、迅速復原
- 由政務司司長領導跨部門會議,協調各部門應變救援及善後
- 保安局設緊急事故監察及支援中心
- 渠務處增加水浸應變隊伍及基地
- 9號風球或以上港鐵露天段須停駛,但列車須駛至終站或大站
- 動員關愛隊協助處理突發及緊急事故
- 學校會在惡劣天氣後,會確定校舍附近安全,才讓學生上下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