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漏水影響毗鄰單位,常引發賠償爭議,有業主苦訴因樓上單位水浸,導致其天花滲水、牆身剝落,對方卻拒承認責任,令他苦無對策。有過來人指自己曾遇同類情況,耗時一年半終成功解決。有資深驗樓師指出,單位出現滲水一般會由源頭的業主負責,但追討前謹記分清滲水源頭屬於公用或私用部份,假如涉事業主不承認責任,則可透過公正行調查或評估受損範圍,以便日後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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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在Facebook群組「家居裝修分享谷」代朋友發問,指樓上單位水浸導致其單位部分天花板都出現滲水,就連牆身也有剝落,但樓上戶主卻堅持與他無關,拒絕負責善後,遂幫朋友向其他網民查詢處理方法。她表示,事發時朋友曾經通知管理處跟進,而管理處亦已經錄影作紀錄,「因為樓上戶主不在家,當時管理處係爆門入屋㗎......我諗通知咗戶主再爆啩,我唔係現場。」
過來人分享解決方法
有網民就建議可以聯絡食環署、滲水辦或向保險公司求助, 但有人則指假如樓主戶主不合作,即使找任何部門、公正行或出律師信追究也困難重重。另外,也有過來人指2年多前同樣遇上類似經歷,當時樓上住戶亦不願配合,幸而負責的滲水辦職員積極跟進,最後終於告上法庭索償,歴時一年半終於成功解決問題,「我好好彩嗰陣食環、屋宇處、外判測試公司都盡責」。
她亦提醒,即使由滲水辦控告樓上業主最終獲判罰錢,款項都只歸於政府,但好處是可以逼到對方負責善後工程,如果樓下單位損毀嚴重,仍需透過公正行檢測和寫報告,再入稟向對方索償。她建議如果事主想盡快獲得賠償,可以直接找公正行協助,「想快啲同有賠償,搵公正行寫份full report(完整報告),然後按索償金額入稟小額錢債或區域法院」。
5大滲水問題成因
資深驗樓師兼香港公正行技術總監賴達明賴達明曾指出,當單位出現滲水問題,一般會由「引致滲水成因所屬源頭的業主」負責,而滲水成因主要有5個,包括供水管滲水、排水管滲水、防水層滲水、外牆部分滲水、及溫差凝結水。
- 供水管滲水:供應淡水或咸水的外露喉管(明喉)或隱藏喉管(暗喉),包括供應冷熱食用水、沖廁用水、消防用水的供水喉管。
- 排水管滲水:外露(明喉)或隱藏(暗喉)的糞水管、污水管、雨水管;包括安裝在浴室、廁所、廚房、露台、平台、天台、簷篷、水缸等位置的排水喉管。
- 防水層滲水:以防水物料鋪設於飾面層及結構層之間的防水層;位置包括:浴室、廁所、廚房、露台、平台、天台、簷篷、水缸、地庫、梯槽等。
- 外牆部分滲水:各種不同設計及飾面的混凝土外牆、玻璃幕牆、磚牆;包括外牆結構、窗戶、窗簷、冷氣機簷台、伸出物、渠管夾口、通風口、排氣口等。
- 溫差凝結水(俗稱冷凝水):冷凝水一般是因為異常低溫設施,例如:冷氣機、雪櫃、凍倉、製冷系統等,因欠缺鋪設足夠隔溫保護或隔溫保護失效,與周邊環境形成溫差,造成水蒸氣凝結。
分清公用及私用部份才追究
賴達明指出滲水源頭可分成兩大類——「公用部份」及「私用部分」,兩者追究的對象各有不同,
- 公用部分:若屬於大廈業主共同享用(Common Use)的地方出現滲水情況,將由業主立案法團及物業管理公司負責。
- 私用部分:若是個別單位或是業主獨有享用 (Exclusive Use) 的地方出現滲水情況,將有業主自行負責維修事宜及賠償費用。
他指如想準確界定「私用部分」及「公用部分」,一般可查核政府土地註冊處的註冊業權圖則及屋苑/大廈公契。由於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執行公契的一般管理,故亦可向物業管理公司查詢。
聘公正行調查費用$1萬起跳
賴達明指,如出現樓宇滲漏情況,並影響到其他單位,雙方未能就責任或賠償達成共識,可考慮聘請公正行進行「成因調查」,如果業主最終無法得到任何合理賠償或對賠償金額有爭議,也可聘請公正行進行「損害評估」。公正行成因調查及損害評估兩項服務一般收費分別約1.2萬元及1萬元,其中後者主要透過以下3方面評估業主損失:
- 裝修損失:包括天花及地板等
- 財物損失:如傢俬電器等
- 居住損失:包括戶主在維修期間單位無法居住而產生的另租單位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