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民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一段影片,影片內容為一名螢光黃衫大叔與的士佬發生爭執。片段中見的士佬先出手,隨即被大叔20秒內連打近14拳,途人亦出言相勸,事件引來大批網民討論,網民笑言「的士拳皇」,教司機1招閃避方法,亦有網民認為應跟從法律行事,即睇下文了解事件經過!
土瓜灣的士佬遭大叔20秒連打14拳
近日有網民於Facebook車cam L (香港群組)以「先生唔好打交…」為題上傳一段影片,拍攝一名身穿螢光黃上衣的大叔與的士司機發生爭執。
▼ 帖文 ▼
影片約20秒,片下可見螢光黃大叔疑似正與的士佬理論,怎料下一秒的士佬突然揮擊拳打中大叔頭部,大叔隨即向司機反擊,短短20多秒最少揮出14拳,的士司機似乎沒有再還手,當交通燈轉綠燈後,旁邊車輛紛紛駛走。
▼ 影片截圖 ▼
現場路人亦有勸交,路人大喊:「喂,唔好打交!」、「咁燥仲乜!」、「揸緊車都咁燥嘅!」、「唔好咁樣打人!」和「報警呀!」影片這時結束,但由於拍攝者拍攝距離較遠,未能了解司機被打多拳後的情況。
網民笑言「的士拳皇」 教1招閃避方法
影片引來網民熱烈討論,有網民認為的士司機不採取任何方式自保很奇怪,指「做咩唔閂窗?」、「閂窗,踩油閃啦」、「奇觀!又唔攪高個窗,齋坐喺度任砌,咁趣緻嘅?」、「係車入面好蝕底,仲要郁手先,比人㩒住打。」,另有網民詢問「的士(司機)做咗啲乜嘢,俾人起勢揼嘅呢?」,網民則回應「的士郁手先。」,也有網民表示「打交的人兩個拉去坐監。」和笑言「的士拳皇」。
公眾地方非法打鬥最高可罰監禁12個月
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25條任何人在公眾地方參與非法打鬥即屬犯罪,可被罰款港元5000及監禁12個月。
來源︰Facebook@車cam L(香港群組), 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