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醫生 | 香港筍工速報!政府衞生署現正招聘牙科醫生,起薪點為每月$71,010,港生活為大家整理牙科醫生人工、職責、入職條件、學歷要求及申請方法等詳細招聘資訊。
牙科醫生職位簡介及職責
牙科醫生的主要職責為負責在衞生署轄下的牙科診所或其他機構提供牙科服務,以及執行行政職務。牙科診所的診症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7時45分至晚上9時30分。成功的申請人將被安排於診症時間內的適當時段工作。牙科醫生值勤時須穿着制服。
牙科醫生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30點(每月港幣71,010元)至總薪級表第44點(每月港幣119,650元)。視乎當時的情況,如申請人具備普通科牙科的執業經驗或牙齒矯正科相關專科資歷和工作經驗,或會獲考慮給予增薪點。在一般情況下,按公務員條款聘請的現職牙科醫生的申請不會被考慮。具備有關牙齒矯正科專科工作經驗的申請人,或於受聘前取得由香港大學頒發上述專科的碩士學位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
牙科醫生入職條件及學歷要求
申請人必須:
- 已根據《牙醫註冊條例》(第156章)的規定在香港正式註冊
- 持有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簽發的有效執業證明書
-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 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
-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預期在遞交申請表後六個月內,能符合有關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於受聘時未能在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取得一級成績的申請人或會獲聘。部門會因應運作需要,考慮聘用一定數量未能符合中文語文能力要求但能操流利粵語的申請人。其餘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上述註(3)(b)的要求,才會獲考慮受聘。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牙科醫生申請前注意事項
關於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詳細說明,請參考申請表格及相關文件。
牙科醫生申請方法
申請表格[G.F.340 (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
此職位並無特定截止申請日期,可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申請書,連同有關文件的副本以證明其(a)牙科手術資格;(b)相關工作經驗;及(c)語文能力,須送交到下列聯絡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可以。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必須於申請後一星期內把所列的文件的副本郵寄至下列聯絡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及網上申請編號,並在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獲選參加面試的申請人通常會在本署收到申請表格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牙科醫生截止申請日期
全年接受申請直至另行通知
牙科醫生招聘查詢方法
聯絡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1807室衞生署聘任組
查詢電話: 2961 8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