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動車的普及,充電服務的不足成為車主關注的焦點。消費者委員會近日報告指出,去年共接獲179宗有關電動車充電服務的投訴,較前年增加,主要涉及充電量不足、充電位被佔用及收費不透明等問題。消委會呼籲業界提高透明度,明確收費細節,並加強設施管理,以確保充電位數量充足和供電穩定,以滿足日益增長的需求。
消委會個案揭充電站供電不穩定、充電位不足及收費爭議
個案一:半夜突然停止充電 充電量不符預期
投訴人習慣在其屋苑的充電站通宵充電,使用A公司提供的12小時50千瓦小時計劃,每次收費約$125。A公司聲稱每小時可提供最高6千瓦的電力,理應8小時達到50千瓦時。但投訴人發現充電樁會在半夜突然停止充電,例如有一次充電667分鐘卻只充了44千瓦時,另一次719分鐘僅充41.1千瓦時,每次都是早上打開應用程式才發現需手動重啟。投訴人認為不僅金錢損失,也造成不便,因此向消委會投訴,希望A公司退還因充電不足而多收的款項。
A公司回覆消委會表示,由於充電設備限制,系統在電力驟降時會自動停止充電,導致充電不足。A公司對此表示歉意,並同意退還因充電不足而多收的款項,已完成系統和設施更新以提供更穩定的充電服務。投訴人最終接受退款安排,事件得以解決。
個案二:聲稱用戶與充電位比例 1:1 卻被時租車輛佔用
公司與停車場合作推出的輕量充電月費計劃,廣告宣稱充電位與用戶比例為1:1,合約期為36個月,月費為$680。然而,投訴人在兩個月內兩次遇到充電車位滿的情況,求助停車場職員卻無果,且未能聯絡B公司的客服。投訴人質疑是否存在超賣情況,認為實際充電位與月租用戶比例並非如廣告所述,因此向消委會投訴,希望B公司對未提供的充電服務進行部分退款。
個案三:充電完畢沒立刻駛走 閒置費近電費十倍
投訴人駕駛C品牌電動車至商場的C公司中速充電站,購買1小時充電服務,於2時17分開始充電,3時57分駛離。投訴人查看應用程式後發現收費為$166.2,其中$16.2為1小時充電費,但系統顯示其電動車閒置達40分鐘,因此收取每分鐘$5的閒置費,達到收費上限$150。投訴人認為充電站現場未張貼閒置費的收費告示,且在填寫應用程式資料時已標明電動車屬C品牌,應享有C公司的充電優惠。根據收費表,1小時充電應為$14.6,而非一般會員價$16.2。投訴人認為C公司濫收費用,要求退還多收的款項但未果,遂向消委會求助。
續航距離差異超過300公里 耗電量相差25%
電動車的能源效率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駕駛習慣、電池保養和環境溫度等,這些都可能影響耗電量。在空調系統開啟的實驗室測試中,19款樣本的每100公里平均耗電量介於17.0至22.0千瓦小時。即使同類型電動車,其能源效率差異也可達25%,例如7款「大型家庭汽車」的平均耗電量從17.0至21.3千瓦小時不等;8款「小型家庭汽車」則在18.3至20.6千瓦小時之間,相差超過12%。耗電量與馬力之間未必存在直接關係,兩款耗電量相近(21.2及21.3千瓦小時)的樣本,其最大馬力分別為514匹和218匹,相差超過1.3倍;而兩款最大馬力均為204匹的樣本,平均耗電量則分別為17.0及20.6千瓦小時,相差約21%。
根據測試結果,19款樣本的續航距離由252公里至570公里,但續航距離與充電池容量未必成正比。例如,聲稱充電池容量最高(105.7千瓦小時)的樣本,其推算續航距離為546公里,排名第三;而排名第二的樣本(559公里)其電池容量卻較低(90.6千瓦小時)。另外,兩款聲稱電池容量相同(71.4千瓦小時)的樣本,其續航距離分別為353公里及412公里,相差近60公里。
充 8 成電用時最多相差 31 分鐘
在開車前發現電量不足常會影響行程。測試比較不同電動車樣本使用快速充電器將電量從10%充至80%所需的時間,結果顯示差異相當大,從17分鐘到48分鐘不等,而充電時間與電池容量並不總是相關。例如,充電時間最長的樣本(48分鐘)聲稱電池容量為63.1千瓦小時,另一款電池容量相似的樣本(63千瓦小時)則只需32分鐘。
目前全港超過9,100個公共電動車充電設施,許多私人屋苑也設有充電站供用戶使用。然而,消委會經常接獲有關充電服務的投訴,包括充電量不足、充電位被佔用及收費指示不清等,因此服務供應商應加以改善。
消委會予用家三大建議
- 除了考慮充電站地點和充電速度外,亦要留意現時市場存在按充電量、充電時間、或包含一定充電量的月費計劃等不同收費方式,應事先了解條款細則和收費詳情,並保留交易憑據;
- 不少公眾充電站均會收取閒置費或超時佔用費,以免車位被長期佔用,因此應準確計算充電完成時間並駛離充電位,以方便他人使用;
- 不時檢視經常光顧的充電站的收費模式和收費,以免有更改時出現爭拗情況。
來源:消委會
原文:ezone.hk - 消委會電動車|充電逾11小時不足50kWh!揭充電站供電不穩定/充電位不足/收費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