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屋難求,曾經不少人認為只要成功上樓,便可享有安穩的生活,甚至有「過咗海就係神仙」的說法。但公屋富戶政策再度收緊,不少住戶正面臨租金飆升及遷出壓力。對此曾有網民撰文抱怨,批評這項政策改動簡直是「劫貧濟富」,又指出調整後租金將會佔入息2成,令他不禁絕望地說「點儲錢俾首期?點生活?」
公屋富戶租金又上調!?
港男怒轟「政府財赤搶錢,房署做幫兇」
公屋富戶政策再次收緊,對此有人支持亦有人不滿。曾有位港男於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發文怒轟,直指「政府財赤搶錢,房署做幫兇」。他在帖文中表示自己來自單親家庭,一家三口同住公屋多年,自認是「在職貧窮」,並列出一家三口收入表︰
富戶新制下租金佔入息兩成
港男續指,新制度(公屋富戶政策2024)推行後,租金將會由2倍上調至2.5倍。換句話說,原本每月$4000租金將會由上調至每月$10,000租金!單單租金已經佔去入息兩成,令他疑惑未來該如何生活下去。
面對生活成本大大增加,一家人又抽不到居屋,令他不禁慨嘆「點儲錢俾首期?租金佔入息2成,點生活?」同時他也直指港府現在是劫貧濟富,打著財赤名義去搶錢。
網友反問「有公屋住仲想點?」
帖文引起關注,惟網友反應兩極,但大部分人都認為港男無病呻吟,「有公屋住仲想點?」、「早就應該加啦」、「搵咁多都話生活唔到?」、「咁唔滿意去租私樓囉」,甚至有網友反問港男「政府公屋係比你儲錢買樓架咩? 搵5萬幾仲佔用公屋」。與此同時,有部分網友表示理解港男處境,並紛紛為他留言護航「3個人加埋先搵5萬你覺得好多?」、「三個人搵五萬啲錢好多?」,同時又建議港男媽媽轉工作以達到非公屋富戶門檻。
資料來源︰FB@公屋討論區
公屋富戶政策新制加租最多至4.5倍
房委會於2025年3月20日通過收緊「富戶政策」,以提高富戶額外租金及降低富戶入息限額,從而加快公屋單位流轉,鼓勵公屋富戶上進上流。新額外租金水平將於2025年10月的申報周期開始實施,而第一批公屋富戶將於2026年10月1日按新額外租金水平繳交租金︰
公屋富戶雙倍租金︰增加富戶的額外租金水平
| 公屋家庭入息總額 | 現時做法(2025年4月前) | 新的額外租金水平(2025年10月後) |
| 超逾公屋入息限額2倍但不高於3倍 | 1.5倍租金+差餉 | 2.5倍租金+差餉 |
| 超逾公屋入息限額3倍但不高於4倍 | 2倍租金+差餉 | 3.5倍租金+差餉 |
| 超逾公屋入息限額4倍但不高於5倍* | 4.5倍租金+差餉 | |
| 超逾公屋入息限額5倍 | 遷出 | 遷出* |
*如果公屋租戶在2個申報周期(即4年)的家庭入息總額,均超逾公屋入息限額4倍但不多於5倍,有關租戶須遷出單位;如公屋租戶家庭入息總額超逾公屋入息限額5倍,有關租戶須遷出單位!
公屋富戶入息限額(2025年10月1日生效)
| 家庭人數 | 每月入息範圍 | |||
| 超逾公屋入息限額2倍但不高於3倍 【2.5倍租金/暫准證費另加差餉】 | 超逾公屋入息限額3倍但不高於4倍 【3.5倍租金/暫准證費另加差餉】 | 超逾公屋入息限額4倍但不高於5倍 【4.5倍租金/暫准證費另加差餉】 | 超逾公屋入息限額5倍 【超逾以下限額者須遷出】 | |
| 1人 | $26,181-$39,270 | $39,271-$52,360 | $52,361-$65,450 | $65,450 |
| 2人 | $40,461-$60,690 | $60,691-$80,920 | $80,921-$101,150 | $101,150 |
| 3人 | $50,201-$75,300 | $75,301-$100,400 | $100,401-$125,500 | $125,500 |
| 4人 | $62,001-$93,000 | $93,001-$124,000 | $124,001-$155,000 | $155,000 |
| 5人 | $77,301-$115,950 | $115,951-$154,600 | $154,601-$193,250 | $193,250 |
| 6人 | $90,8810-$136,320 | $136,321-$181,760 | $181,761-$227,200 | $227,200 |
| 7人 | $99,861-$149,790 | $149,791-$199,720 | $199,721-$249,650 | $249,650 |
| 8人 | $111,661-$167,490 | $167,491-$223,320 | $223,321-$279,150 | $279,150 |
| 9人 | $123,141-$184,710 | $184,711-$246,280 | $246,281-$307,850 | $307,850 |
| 10人或以上 | $134,361-$201,540 | $201,541-$268,720 | $268,721-$335,900 | $335,900 |
公屋富戶資產限額(2025年10月1日生效)
| 家庭人數 | 資產淨值限額 |
| 超逾公屋入息限額100倍 【超逾以下限額者須遷出】 | |
| 1人 | $1,310,000 |
| 2人 | $2,030,000 |
| 3人 | $2,510,000 |
| 4人 | $3,100,000 |
| 5人 | $3,870,000 |
| 6人 | $4,550,000 |
| 7人 | $5,000,000 |
| 8人 | $5,590,000 |
| 9人 | $6,160,000 |
| 10人或以上 | $6,720,000 |
公屋富戶60歲︰所有成員皆年逾55歲的小家庭
| 家庭人數 | 每月入息範圍 | 資產淨值限額 |
| 超逾公屋入息限額5倍 【超逾以下限額者須遷出】 | 超逾公屋入息限額100倍 【超逾以下限額者須遷出】 | |
| 1人 | $65,450 | $3,100,000 |
| 2人 | $101,150 | $3,100,000 |
| 3人 | $125,500 | $3,100,000 |
註︰以上資料以主辦方公布為準。
公屋富戶政策︱4類租戶獲豁免申報
根據香港房屋協會「富戶政策」介紹,當中有4類租戶獲豁免申報香港住宅物業、入息及資產。相關人士無須申報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但須申報居住情況。「富戶政策」下獲豁免申報的租戶包括︰
- 所有成員均年滿60歲或以上;或
- 所有成員均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或
- 所有成員均正在領取社會福利署發放的傷殘津貼;或
- 所有成員是由上述3類以不同組合組成
公屋富戶申報安排
戶主及租約上所有家庭成員,由載有「富戶政策」條款的租約生效開始,須每2年向房協申報。而申報表會於每年4月發出,租戶會按其須申報的項目,收到「居住情況及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申報表」、「富戶政策申報表」及「居住情況申報表」。
需要留意的是,戶主及租約上所有家庭成員在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後(包括簽訂臨時協議)1個月內須主動向房協作出申報。如果租戶拒絕申報,其出租單位租約將被終止。
公屋富戶虛報資料者5年不得申請公屋
未能符合「富戶政策」而須遷出單位的租戶,如果有暫時住屋需要,亦可申請最長4個月的「定期暫准居住證」在該單位暫住。但在這4個月限期內或後,房協便不會重新評估其資格,有關租戶及其家庭成員必須遷出。
如果公屋住戶在申報「富戶政策」上作出虛假陳述或隱瞞任何資料,即屬違法,更有可能遭到檢控。
有關出租單位的租約不但將會被終止,作出虛假申報的租戶及/或其家庭成員亦須繳付按房協根據正確資料計算出的租金/暫准居住費及差餉,並補交過往因資料不正確而引致少付的租金/暫准居住費,以及5年不得申請公屋。
富戶自願交還保綠表資格
與此同時,當局為鼓勵公屋富戶向上流動,將調整綠白表的配額比例、允許保留「綠表資格」4年等新安排,以增加他們成功置業的機會︰
- 調整綠白表配額比例︰由下一期「居者有其屋」(居屋)銷售計劃起,綠表與白表的配額將改為各佔50:50
- 公屋富戶保留綠表資格︰現時正繳付額外租金的公屋富戶,如自願遷出公屋,可在遷出後保留綠表資格4年,方便他們之後申請購買資助出售單位(此安排自2025年10月1日起實施)
- 增加富戶置業機會︰政府正研究在資助出售單位銷售計劃中推出新措施,以增加公屋富戶購買理想單位的成功率
- 延長公屋居住期限至交樓為止︰如公屋租戶已簽署買賣合約(包括臨時合約),購買私人樓或以白表資格購買資助單位,即使新樓尚未落成,房委會仍會容許他們暫時繼續租住原公屋,直至完成轉讓契據後,才需交回公屋或刪除戶籍
- 繼續繳交原有租金並遵守富戶政策︰在等候交樓期間,這類租戶與使用綠表購買資助單位者相同,可維持現行租金,但必須按照「富戶政策」的申報週期,準時申報家庭收入,並依實際入息調整租金水平
- 置業通知安排︰若租戶(包括其家庭成員)透過房委會或房協的資助出售單位計劃購買單位(不論是綠表或白表),即使沒有另外通報房委會,也不會被視為隱瞞或拒報
延伸閱讀︰為保公屋踢走高收入成員可行?
隨著富戶政策全面實施,加上富戶租金大幅提升,公屋富戶有機會面臨貴租以及迫遷危機。曾有網民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發文,指其親戚家庭屬於「富戶」,正打算將家中收入最高的成員,從公屋戶籍中「除名」,從而避免因超出入息和資產限額,而被迫遷及須交回單位。
樓主亦透露,被除名的家庭成員會以「屈蛇」(非法居住)方式繼續留宿。如果遇上房屋署的突擊檢查,親戚一家打算「玩突襲可以唔開門,之後同佢講未收工」,試圖矇混過關。
公屋除名後繼續住可行嗎?
其實香港房委會規定,這種「假遷出」行為屬於嚴重的「虛報資料」及「違反租約」行為。即使是未經申報的親屬或子女,如果持續在單位內「屈蛇」(非法居住),也一律被視為嚴重違反租約。一旦房委會查證屬實,將有權根據《房屋條例》終止租約並收回單位。如果租戶明知故犯,作出虛假陳述,更可能面臨檢控及法律制裁。
👉 如果想避免成為「富戶」,但家庭收入又處於富戶門檻邊緣,即睇有哪些合法方法可應對︰應對公屋富戶政策4方法 👈
延伸閱讀︰家人保險賠償金不計入資產審查?
此外,亦有女網民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香港facebook群組」發文,指自己現年50歲,是家中獨女,父母分別80多90歲,二人都有購買人壽保險,而自己從小亦有買保險。但擔心父母一旦百年歸老,自己身為保險受益人將繼承一筆保金,再加上自己多年來的儲蓄,擔心資產將超過公屋富戶資產上限,被逼搬遷現行公屋單位。
家人保險賠償金不計入資產
但其實根據房署規定,公屋租戶在「入息及資產申報」時,必須簽署聲明書,申報所持保險的現金價值、儲蓄值、積存紅利及利息等資料。 而在現行「富戶政策」下,計算家庭總資產淨值時,可從資產總值中扣除因戶籍內家庭成員離世,而收取的一筆過保險賠償金、法定/非法定賠償金及其他特別財政援助,以及戶籍內家庭成員收取的危疾保險賠償金。
換言之以事主情況,因父母離世所獲得的一筆過保險賠償,在資產審查時可予扣除,單就這筆保險金本身,一般不會成為導致因資產超標而失去公屋單位的原因,惟仍須誠實申報及視乎家庭整體入息與其他資產水平而定。
公屋富戶須填報的入息/資產項目
| 須填報的入息項目 | 須計算於資產總值內的項目 |
| 受僱收入(稅前)(包括在海外工作的家庭成員的收入) | 存款、現金及借出的貸款 |
| 僱主提供的津貼 | 投資 |
| 自僱收入及經營業務收入 | 經營業務 |
| 定期存款、保險及各項投資所得的每月平均利息、紅利及股息等收入 | 車輛/船隻 |
| 香港及香港以外擁有土地/物業等的收入 | 的士/公共小型巴士牌照(連車輛) |
| 商用車輛/船隻收入 | 物業(包括香港及香港以外,例如商業、工業用途物業、停車位等) |
| 按月收取的退休金 | 土地 |
| 其他任何收入(例如個別家庭成員的綜援金、非同住親友的資助、離婚贍養費等) | 其他,包括未列入上述的資產 |
可於計算資產總值時獲扣除的項目
而以下項目亦可於日後的申報周期繼續獲全數扣除︰
- 因工作、交通及其他意外受傷,引致喪失工作能力而獲取一筆過的賠償金;及
- 於強積金計劃、職業退休保障計劃、公務員長俸下收取的一筆過退休金;及
- 因戶籍內的家庭成員離世而收取的一筆過保險賠償金、法定 / 非法定賠償金及其他特別的財政援助,以及戶籍內的家庭成員所收取的危疾保險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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