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善用公屋資源,近年房署推出多項政策措施,致力打擊濫用公屋問題。不過,最近就有一位居於天水圍公屋的小提琴導師,表示自己因工作及照顧家人而遲開信箱,錯過家訪之餘,更被房署收回單位。涉事導師批評房署決定涉程序失當,並就此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收樓決定並追討精神賠償。
港人錯過房署家訪遭收回公屋...
申請人為鄧慧賢,報稱任職小提琴導師,工作地點不固定,她在2023年搬入天水圍天慈邨慈心樓某公屋單位,於去年10月收到終止租約信函,提出上訴亦遭駁回。日前,鄧慧賢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收回其單位的決定,並就其精神損失索償。
18度突擊家訪都無人?
據了解,房委會在去年5月至8月期間曾突擊家訪單位18次,時間為星期一至六早上7時至晚上9時,卻發現單位無人。加上該單位水電用量低、沒有每天清理信箱、在不同區域的便利店交租,才勒令收回單位。
▼3原因遭房委會認為屬濫用公屋▼
涉事導師提4大上訴理據
根據鄧慧賢所撰寫的申請書,提到房委會去年8月20日發通知表示要上門進行家訪,但她在兩日後(即 22日)檢查信箱時才得知此事。當時鄧慧賢已按照信件上的聯絡方法,馬上致電深水埗房屋署善用公屋資源(專責隊伍),對方卻表示不用再約家訪。
鄧慧賢批評房署決定涉程序失當,家訪時間不全面,又表示自己除了工作外,還要早出晚歸照顧家人,包括生病的母親以及在妹妹離婚後代為照顧外甥,坦言自己不可能全天候留在單位。
▼4大上訴理據▼
▼公屋收回時間線▼
網民大讚「房署good job」
事件一出,隨即在網上引起熱烈討論,網民反應兩極。不少人看到涉事導師的申訴理由後,認為房署處理得當,並留言嘲諷「九成係濫用」、「長期居住會咁啱睇唔到?」、「Miss左家訪可以賴工作時間剛好錯過,但慣性唔開信箱係唔合理」。
亦有網民指出,小提琴導師的收入應該不低,很可能已超出公屋的入息及資產限額,質疑她未有如實報稅,「報足一定拎唔到」、「稅局應該要跟進呢單case 」、「一個月起碼搵多過七萬,呢個case,應該搵埋稅局一齊查」。
▼網民留言▼
網民:唔係日日check信箱原來係罪
有網友認為導師的說法並無不妥,質疑房署標準過嚴,「一定要係屋企煮食?買外賣唔得?」、「住公屋係咪唔可以返工 」,並指出有不少人一個月才查一次信箱,情況並不罕見。也有網友語帶灰心地表示「住公屋最好就拎埋綜援,日日係屋企唔做野」。
▼網民質疑房署標準過嚴▼
資料及來源:案件編號:HCAL953/2025、連登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