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供應緊張,現時平均輪候時間維持5.3年,能夠獲派單位本來是一件喜事,但現實卻是有人歡喜有人愁!近日一名港男在社交平台發文,透露自己連續兩次配房不如人意,總是獲派井字舊樓、低層單位,令他陷入兩難,直問:「係咪要等第三派?」
公屋連續兩派慘不忍睹!港男問:係咪要等3派...
早前,有港男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發文大吐苦水,表示終於收到房屋署的配房通知信,但對獲派的單位極度失望。他透露,首派先因「井字型公屋」拒絕,後來二派梨木樹位於2樓的舊公屋單位,不僅樓齡高,該樓層沒有升降機,這令他十分猶豫,於是上網發帖詢問網友意見:「係咪要等3派」?
【原帖文】
網友力撐井字舊樓 大讚夠大夠實用
帖文一出,隨即在網上引起熱烈討論,網友反應兩極,網民對「井字型舊樓」持正面態度,「井字有乜問題?」、「井字先好嘢」,認為這類單位雖然舊,但勝在空間大、間隔實用,鄰居之間可以守望互助,實在不解港男為何要拒絕。
再博一派?網友建議:三派先至認命
另一邊廂,有網民則指出「住二樓好多問題」、「2樓無LIFT真係博多博」,又認為公屋派樓一生人只有三次機會,既然等了那麼多年,不妨再博一次,總有機會派中到心儀單位,「三派先至認命」、「咁就唔好嘥咗第三次機會啦,等埋佢啦」。
▼網友留言▼
樓主補充:2樓真係難接受過井字
樓主亦有留言補充表示:「香港地有屋住真係來之不易」,又強調自己並非完全排斥舊樓,但對於2樓無電梯的情況感到困擾。他坦言,「覺得2樓真係難接受過井字,如果唔係2樓無粒我都要左啦!」
來源:FB@公屋討論區
濫用公屋舉報獎金計劃惹熱議 港男高調大曬檢舉成功信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於2025年1月15日推出「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凡提供濫用公屋的個案,成功人士會獲得3000港元獎勵及頒發感謝狀。該名市民透過社交平台群組「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上傳一封房署官方信件,內容明確指出:「本署已於2025年4月1日對你濫用公屋之舉報紀錄在案。若閣下的舉報能成功向濫用公屋單位的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你將會被通知領取獎金及感謝狀。」樓主更留言大讚政府:「政府非常好,我會企出嚟做二五仔,收到獎金再同大家講。」
網民:支持篤灰 VS 做二五仔冇好下場
樓主言論隨即引來大批網民激辯討論,有人支持樓主做法:「如濫用,真係要舉報」、「為左3千(元)去到幾盡」、「支持篤灰舉報濫用公屋,我篤唔少,冇一個成功」;反之都有網民認為「做二五仔冇好下場」,又嘲諷道「房署出錢,你出命」、「依家『督灰』都變成一種事業」。
政府今年3月下旬指出,香港房屋委員會在2022年7月至今的兩年半內,已合共收回約7,000個被濫用或違反租約的公屋單位。根據統計,2024年共查出12,407宗濫用公屋個案,因違反租約條款或房屋政策而發出的「遷出通知書」共6,832份。
濫用公屋最高罰50萬元及監禁一年
房屋局擬修訂《房屋條例》進一步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1年。另外亦計劃修例提高房屋署人員執法能力,包括入屋調查時住所內人士必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等,從而更有效進行調查和起訴工作。如果拒絕提供相關資料,即屬違法,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當局預計2月到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簡介,並爭取今年第二季內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並在本立法年度通過,期望明年生效。
《房屋條例》草擬修訂內容︰
- 將嚴重濫用公屋變成罪行,而不單是違反租約
- 賦權獲授權人員檢查及查核身份證明文件等
- 延長對虛假陳述及拒絕提供資料罪的檢控時效
- 其他較簡單的技術性修訂
濫用公屋舉報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 丟空單位或非經常居住於單位內
- 分租或轉租單位
- 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如營商)
- 虛報入息、資產或其他資料
- 參與者需年滿16歲,並以實名舉報,房委會會對舉報人資料嚴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