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張西望》日前報導,苦主徐小姐在去年10月看中了深井一個三房單位,在支付訂金後才得知單位有漏水問題,更被拒絕上樓查看。在成交前兩天,前業主代表不但動之以情遊說女事主,更聲稱負責所有漏水問題,並放30萬託管費在律師行,怎料報價後竟人間蒸發。前業主拖拖拉拉2個月才透過律師樓回覆,指拒絕支付工程費用,即睇下文了解事件詳情!
新業主買樓墮「天仙局」
徐小姐近日向《東張西望》報導,指自己在去年10月看中了深井一個600多呎的三房單位叫價480萬,事主看了兩次單位後隨即支付15萬臨時訂金。不過,事主曾因漏水問題賠償了20多萬元給樓下業主,因此在購入前亦再三向地產經紀確認,地產經紀已多次向前業主查詢,均獲回覆指沒有漏水問題。
事主在一個月後便簽了合約,並支付40多萬元的「大訂」,怎料到了成交前律師突指管理處表示單位有漏水問題,單位自2016年起開始出現滲水,更被樓下的住戶多次投訴。事主直言「你比人投訴10幾年漏水無可能唔知」,更在支付訂金後,被拒絕上樓查看,令事主質疑「係因為唔方便啊,定係刻意隱瞞漏水問題驚比我哋發現。」
前業主代表稱負責 事後竟人間蒸發
直至成交前兩天,前業主代表向事主求情稱業主年事已高,更已將所有傢俬搬走,如果事主不成交,兩名老人家又要將傢俬搬回很可憐。前業主代表稱會負責所有漏水問題,並已放30萬託管費在律師行,事主因此才答應繼續成交。
事主立即找公證行及工程公司評估漏水情況和報價,當中廚房漏水問題最嚴重,樓下位置已出現嚴重水漬和牆身剝落。另外一個重災區是主人房的廁所,因前業主將浴缸改為企缸,且防水沒有做好,令樓下天花板位置已經批盪剝落。
事主當時找到最便宜同時具5年保養的費用約37萬元,向前業主代表報價時亦表明自己會承擔一些費用,包括︰瓷磚和樓下的櫃,可是前業主代表竟認為太貴,提議和事主各付一半,被事主拒絕。
事主隨後再找另一間公司報價結果需要60多萬,公證行報價亦要50多萬,並如實通知前業主代表。惟前業主代表聞訊自此便人間蒸發沒有再回覆,事主怒斥「我都打咗好多次比佢,佢都唔聽,有一次聽咗之後,聽到係我哋把聲就即刻cut我哋線,好明顯知道佢係逃避緊責任。」
前業主代表2個月後透過律師回覆
2個月後,前業主代表透過律師回覆指因公證行的測試不符合要求,不認為是自己的單位漏水,所以不會支付工程費用。而且翻查託管賬協議,列明前業主代表放在律師行的30萬託管費限期只有三個月,三個月後沒有開始工程,會歸還10萬元給前業主,剩下的20萬元將買斷維修責任。
三方咁回覆...
樓下住戶不斷向苦主徐小姐表示想要賠償,徐小姐勸籲對方一同向前業主發出律師信,逼迫前業主積極處理,惟方案遭到樓下住戶拒絕。《東張西望》致電樓下單位住戶查詢,對方只多次回覆「唔需要」便掛斷電話,亦沒法聯絡前業主代表。
涉事地產代表表示「我嘗試搵過佢,佢就叫我唔好理,交番比律師樓處理啦。」,更稱自己已盡責任,根據程序因無法向管理公司查詢,只能詢問業主,按照業主的回覆回應,直言「如果我係你,我會選擇賣咗佢,做咗防漏咪無漏水囉,跟住賠番幾萬蚊比樓下,事情解決咪賣咗層樓囉。」
律師建議咁處理...
蘇文傑律師分析事件指,在正式成交前,因賣家沒有提供一個無業權暇疵的單位給買方,理論上除了可以取回按金外,更可追討因物業不能成交而令買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現在因事主已成交單位,律師指事主需要履行新業主的責任,確保自己的單位沒有滲水。在維修完成且所有款項產生後,如果事主有證據證明確實為自己單位滲水,並且費用在未成交單位前上一任賣家同意支付,就可以將款項一次過合併向上一任賣家追討。
網民︰新業主一次過遇到三個騙徒
事件引來大批網民討論,不少人怒斥前業主代理、地產中介和樓下業主,指「地產仲叫人執執放500(萬)無操守」、「似係前業主代理,地產中介同埋樓下業主砌咗個局」、「新業主一次過遇到三個騙徒」、「前業主應該跟樓下協議一齊屈新業主錢」、「一漏水就即刻取消」、「買樓真係要好小心」和「似前業主、地產同埋樓下夾埋呃新業主」。
來源︰東張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