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供應緊張,為加快公屋流動,近年房署嚴打濫用公屋,公屋住戶、申請人必須如實申報資產,包括內地與海外物業都要一一申報。近日就有港人網上發文,指自己在「在鄉下有間祖屋,唔值錢」,他苦惱是否需向房署申報。帖文引起關注,網友反應兩極,有人認為「報咗好麻煩」,但大多數人支持如實申報,「比房署查到咪仲煩」。
鄉下有間「唔值錢」祖屋?港男苦惱:報唔報好?
近日有港人於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發帖求助,表示自己在內地擁有一間「唔值錢」的祖屋,目前他為是否需要向房屋署申報而煩惱。他坦言難以決定,遂向網民求意見,「究竟報唔報好?」值得注意的是,帖文中未有交代樓主是否正在申請公屋,還是已經成為公屋住戶。
網友反應兩極:如實申報 VS 報咗好麻煩
帖文一出,隨即在網上引起熱烈討論,網友反應兩極。部分人認為樓主無需申報,一來申報程序繁複,而且房屋署根本難以查核港人在內地或海外擁有的物業,「唔報,報咗好麻煩,要上返大陸出證明」、「内地有樓香港是查不到的,正如我有朋友港澳都有身份證,澳門層樓用香港資料點到查唔到,就算查到都無用」、「大陸資產如果關事,香港7成公屋都要交返出黎」。
不過,亦有不少人認為應該如實申報,完成手續後一勞永逸,「唔使驚俾人查到」、「要報,房處查到話隱瞞就麻煩」。有網民則指出「房署唔係用值唔值錢嚟計,在申請人名下嘅資產都要報」,即使是鄉下祖屋未必值錢也應如實申報,否則一旦被查出隱瞞資產,分分鐘被視作虛假陳述,甚至影響公屋資格,「可以唔申報,等睇你俾人趕走」、「等睇3千街坊舉報」。
▼網友留言▼
網友提醒「唔報查到即走」
留言中,也有過來人分享親身經驗,「我已經報佐,俾佢查到仲麻煩,不過要返一次大陸搵公證行估價,份嘢我鄉下整,1500」,同時亦提醒樓主,指「你唔報查到即走,報咗個樓價未必查你」。
公屋住戶虛假陳述 可判監半年及罰款5萬
根據《房屋條例》,所有公屋居民及申請人必須如實申報入息及資產。房屋署發言人強調,這些資料作為釐定租金以及審核續住公屋資格的基礎,住戶必須按指定的方法計算其收入及資產,並如實填寫相關資料。
若住戶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即屬觸犯《房屋條例》第26(1)(a)條,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如因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的詳情,則可能觸犯第27(a)條,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而房屋署亦會向住戶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甚至收回公屋單位。
另外,如公屋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向房委會作出虛假陳述,則屬違反《房屋條例》第26(1)(c)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相關公屋申請將會被取消,已獲分配的公屋單位亦會被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