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騙徒假冒香港物業管理公司發送偽造信件,訛稱業主違反法例,要求十日內回覆「相關負責人」。有機警網民查證發現信件署名、電話均屬偽造,已向警方報案。此類信件常含模糊法律術語,並利用加按紀錄鎖定目標。根據《刑事罪行條例》,偽造文書最高可判監14年,市民應核實信件真偽,切勿直接聯繫可疑電話。
假冒物業管理公司信件追討欠款
除了借錢黨、食飯糕、求職騙案、和網戀騙案,騙徒又有新招數!昨日有女網民在Threads分享自己遭遇的新式騙局,提醒市民勿輕易上當。事緣有騙徒假冒香港的物業管理公司發信,訛稱業主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情況下抵押物業,此舉違犯了《按揭貸款條例修訂第81(6)條》。就上述違約行為,如果收信人10個工作天內沒有回覆,物管公司將採取法律行動,向業主追討所有欠款。信件下款更印有聯絡人資料、服務時間、假冒公司名稱及牌照號碼。
機智的網民收信後未有直接致電「負責同事」,反而發電郵向信件抬頭的公司查詢驗明身份,獲回覆「本公司沒有此員工,該電話號碼亦非本公司之電話號碼」,由此證實為騙徒偽造的信件。事主已網上報案,警方提醒切勿致電相關電話。
留意幾處細節辨真假
帖文發布後火速引起熱議,網民綜合出幾點要留意的地方,包括假冒職員的署名及聯絡方式、收信人姓名、有否錯字、行文格式、法律條例等。有網民稱這類行騙手法近年冒起,「通常都係你屋企做過加按或者借錢之類 佢就出封信,將個內容寫到你睇唔明(其實佢自己教唔明)搏你打電話去。」大家如收到可疑信件,第一時間要冷靜千萬不要心急,若信中內容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先向家人或好友求助。
或干犯偽造文書罪及詐欺罪
參考過去兼職搵工騙案的個案分享,我們嘗試利用警方防騙視伏器搜索有關5字頭電話,顯示暫未有詐騙舉報或網絡風險紀錄。不過大家亦不可掉以輕心,謹記作出交易或匯款前,應核實對方身份。
根據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製造虛假文書,意圖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則該名首述的人即犯偽造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亦有可能干犯第210章《盜竊罪條例》 ── 第16A條欺詐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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