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 香港筍工速報!政府公務員事務局現正招聘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起薪點為每月$82,330,港生活為大家整理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人工、職責、入職條件、學歷要求及申請方法等詳細招聘資訊。
一級專責教育主任 招聘懶人包
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職位簡介及職責
教育局現正招聘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主要負責以下職務:為有學習、情緒和行為問題的學生提供專業評估,並向該等學生的家長和教師提供諮詢服務;為學生輔導人員、學校發展主任及其他專責人員和教職員提供專業意見;支援學校照顧學生差異,並協助學校在這方面的發展;支援學校處理危機及緊急事件;督導其他初級人員,包括二級專責教育主任、督學和助理督學,並向他們提供專業意見;以及協助公營普通中、小學和特殊學校策劃教育心理服務、並訂立基準和保證質素,以及領導有關的研究和發展工作。
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34點 (每月港幣82,330元) 至總薪級表第44點 (每月港幣119,650元)。
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入職條件及學歷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地大學頒授的心理學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 持有本地大學頒授的教育心理學(專業訓練)碩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c) (i) 持有由香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學士/學位教師教育證書/學位教師教育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ii) 持有由前教育學院或前香港教育學院頒授的教師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d) 在取得上述(a)項資格後,具備至少六年相關的工作經驗,其中至少三年在取得上述(b)項資格後於教育機構擔任教育心理學家的職位;
(e)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以及
(f)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取得及格成績。
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申請前注意事項
註:
申請人如持有教育碩士和教育博士學位,並在修讀期間專修與小學、中學或學前教育相關的課程,且修讀年期符合要求,其學歷會獲接納為等同上述入職條件第(c)(i)或(ii)項所述的教育或教師資格。獲考慮接納的修讀年期的最低要求,為完成至少一年全日制或兩年兼讀制研究課程,並符合獲取有關學歷的要求。
申請人如果預計在2026年9月15日或之前會獲取入職條件(c)及(d)項的資歷,亦可申請此職位。然而,申請人必須在2026年9月15日或之前已符合所有入職條件方會獲考慮聘用。
申請人須述明於取得有關學位後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則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招聘工作以及其他與僱用有關的事宜上。如有需要,有關資料可能會送交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用以進行與政府招聘工作及僱用有關的事宜。招聘程序完成後,未獲取錄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如已無須保留,將會銷毀。提交申請後,如欲更改或查詢個人資料,請經查詢電話與教育局聯絡。
本廣告所載列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可於「香港政府一站通」互聯網網站(http://www.gov.hk)瀏覽或以「政府職位空缺」流動應用程式查閱。該應用程式可於Google Play/Apple App Store/華為應用程式市場下載使用。
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申請方法
申請人必須透過教育局電子表格系統(http://www.edb.gov.hk > 「有關教育局」 > 「教育局資訊」 > 「教育局招聘事宜」>「公務員職位空缺」) 在截止申請日期之前遞交申請。
在完成網上申請時,申請人必須上載用以證明各項相關學歷(例如學位、語文能力水平、《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綜合招聘考試)的文憑/證書及列明所修讀學位課程時主修和副修科目的成績單的副本。持有香港以外學術機構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亦須上載有關學術機構所簽發的文憑/證書、成績單及列明有關課程的授課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讀制、在當地院校上課/遙距授課等)的證明文件副本。申請人也應盡可能提供所有其他有關的學歷證明文件副本,以便進行學歷評審的工作。
申請人必須透過教育局電子表格系統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合資格的申請人須參加其申請職位的招聘考試。只有在筆試中成績及格的申請人,方會獲邀參加面試。申請人如獲選參加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職位的招聘考試,預計會在二零二六年二月底或之前接獲電郵通知。招聘考試預計會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三月舉行。如有需要,本局會以電郵形式要求申請人提供補充資料。請確保已填寫正確的電郵地址。由於核實申請人的資格需時,申請人即使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並不表示已符合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可視作落選論。
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截止申請日期
19/12/2025 23:59:00
一級專責教育主任(教育心理)招聘查詢方法
查詢電話: 2892 6177 / 2892 5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