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隻入食肆懶人包|最新修例料5月8日起生效!首階段限逾20平方米餐廳 附申請資格及3大守則

2026.03.11

狗隻|食肆|寵物共融|隨著飼養寵物的市民日益增加,不少主人渴望能與家中「毛孩」外出共晉晚餐,體驗人寵共融。政府計劃修訂《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容許狗隻在指定情況下進入已獲食環署批准的食物業處所。環境及生態局與食環署已於3月11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計劃於3月13日刊登憲報、3月18日提交立法會審議,條例預計最快於今年5月8日起正式生效。

寵物共融|狗主必睇3大守則

在去年《施政報告》中有提出容許狗隻進入獲批准食肆的擬案,對於狗主來說,限制的狗隻品種應該是最重要的一點。現時政府建議禁止「已知危險狗隻」和「格鬥狗隻」進入食肆,其他能進入的狗隻也須以長度不超過1.5米的牽引繩控制並由成人握持或綁在固定附著物。違反者會被判罰款$10,000每天另加$300罰款及監禁3個月

寵物共融|首階段擬開放500至1000個餐廳名額 限制逾20平方米餐廳

首階段計劃政府擬開放500至1,000個名額,供火鍋店及烤肉店以外的全港食肆申請,費用$140。當局預計將於下周三(18日)正式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最快可於今年5月8日開始接受業界申請,如申請量超額將為抽籤分配,並預計在年中就能批出首階段的申請,讓市民盡快體驗人寵共融的餐飲環境。

面積要求:鑒於有意見擔心餐廳空間若太小,狗隻或會阻塞主要通道影響員工傳菜,並增加誤踩狗隻的風險。為穩妥起見,首階段只准許面積大於20平方米的餐廳申請。

禁止火鍋及燒烤店申請基於安全考慮及牌照規定,獲批餐廳在任何時段和座位區域,均不得在餐桌上烹煮或加熱食物,因此不接受火鍋店、烤肉店(包括鐵板燒、韓式燒烤等)的申請。

寵物共融|條例限制

隨著申請者獲得批准,其必須時刻在食肆入口當眼處張貼指定標示,讓顧客能作出知情選擇。同時牌照亦要求食肆內絕不容許烹煮或準備狗用食物不容許狗隻使用食肆內的可重用餐具,同時也不容許狗隻上餐桌。除了不接受火鍋店及烤肉店的申請,獲批准的餐廳在任何時段和座位區域同樣不得不餐桌上烹煮或加熱食物。另外,因為牌照有規定不準烹煮或準備狗食物,有人問及能否出售標榜人狗均可食用的食物,對此發言人表示食環署目前以人食用標準規管食物,任何餐廳提供的食物都要滿足此一要求,所以不論食物榜甚麼,規管水平都一樣。

寵物共融|食肆可自主決定部分安排

政府方面亦理解到,全港各區食肆的環境佈局、人手配置及日常運作模式千差萬別,因此表示食肆經營者可在一定程度上自行訂立營運安排及對顧客的要求。食環署將會編製一份詳細的「指引」,涵蓋食肆需自行決定的事項及主要考慮因素,例如是否容許狗隻坐在顧客座位上、可攜帶的狗隻數量上限,以及是否需要劃分特定的「狗隻友善區域」或設定特定時段等,為經營者提供參考依據。

寵物共融|不設指定區域

政府發言人對於沒有定設定寵物區域一事,表示是反映業界的要求,部分食肆希望吸引更多狗主光顧;部分則只想狗隻留在戶外設置區,以照顧不想接觸狗隻的顧客。為此政府想保持彈性,像有食肆不許小朋友入內為商業決定,所以認為具體運作可交由食肆因應其經營模式決定,但仍舊需要在當眼處張貼指定標示,讓顧客擁有知情權。

寵物共融|小步邁向寵物共融

政府發言人指,目前全港約有1.7萬間持牌餐廳,而首階段的名額僅佔總量的3-5%,這是為了令抗拒狗隻的顧客在知情下,可自行選擇不進入該餐廳,是一種「小步走」的策略。而中籤食肆可辦理申請牌照手續,條件是餐廳營運期間,政府不需檢視或巡查該申請食肆。若食肆一年內被發現違反牌照條件3次,將被取消容許狗隻進入的牌照,且一年內不得再申請,不過原有食肆牌照並不受影響。

資料來源:H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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