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上車是人生大事,但如果辛苦儲下的畢生積蓄,最終換來的只是一場空,絕對是晴天霹靂!近日TVB節目《東張西望》報導了一宗極其罕見的買樓騙局,多名苦主於20年前購入灣仔一棟大廈的住宅單位,一直以來定時繳交管理費、維修費,一心以為自己是名正言順的「業主」。卻發現當年交易的根本不是大廈的「永久業權(地契)」,而是一份僅有45年期限的「長期租契」,隨時面臨被收回單位的絕境...
買樓變租樓?律師查冊把關都無用...
苦主陳女士(化名)接受《東張西望》訪問時,表示約20年前有地產代理派發宣傳單張時,指有人有意購入她原本居住的舊樓單位,由於當時住所需要行樓梯,她便決定賣樓換居。其後,地產中介更向陳女士推介灣仔某大廈一個單位,聲稱該物業契約期為45年,當時尚餘21年,並稱「到期後可再與政府續約」。
陳女士其後經過律師樓查冊及辦理相關手續,於2005年以約65萬元購入一個兩房一廳單位,並收到完整業權文件。不過,她數年後打算放售單位時,才驚覺物業根本無法轉售。律師更指出,該文件其實屬「租契」,租期由1981年3月起計,共45年。
銀行照批按揭 260萬買樓竟「無業權」
另一名苦主張女士(化名)則表示,自己從未買過樓,亦缺乏法律知識。她於1997年透過報章樓盤廣告看中一個單位,並主動聯絡地產經紀安排睇樓。經多間銀行估價後,確認可申請按揭貸款,她才正式決定落訂。
據了解,單位當年售價約260萬元,張女士先支付8萬元細訂,然後再到律師樓支付大訂及簽署買賣合約。然而,最令她不解的是,當她完成簽約後再聯絡經紀時,對方竟突然失聯,從此人間蒸發。
租期屆滿就要搬走 苦主崩潰:根本係騙局
多年來,大廈的大小維修、管理費及差餉都由這班苦主一手包辦,與一般業主無異。
直至2023年,多名苦主陸續收到大業主發出的律師信,通知45年的租期將於2026年3月19日正式屆滿,並要求住戶於限期內遷出並交還單位。
隨後,一眾苦主組成聯盟,並於業主大會上質疑大業主設局欺騙。
大律師:地產中介及律師均涉失職
不少人認為,只要銀行願意批出按揭,便代表物業交易安全可靠。不過,大律師陸偉雄指出,銀行批准按揭,並不等同承認業權轉讓。他表示,香港極少出現短至45年的租契,但相關文件其實已清楚列明:「從1981年3月起計算的45年期限契約」。
陸偉雄認為,地產中介與當時負責交易的律師均有明顯疏忽。前者為促成交易,涉嫌刻意隱瞞及誤導買家;後者則未有清楚向買家解釋契約條款,兩者均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大業主否認有任何誤導
就事件,《東張西望》主持及攝製隊曾前往大業主辦公室了解情況。職員回應指,公司當年購入整幢大廈時,已連同所有長期租約一併接手,對租權轉讓問題不作評論。
其後,《東張》再收到大業主電郵回覆,強調公司早於1991年向原業主購入整幢大廈業權,包括所有單位的長期租約,如今租約屆滿後收回單位,純屬依照合約處理,否認存在任何誤導成分。
網民熱議:香港買樓咁多詐騙...
事件曝光後,引起大批網民熱議,有網民直言:「香港買樓咁多詐騙?真恐怖...」、「租約都搞咁大份文件,擺明詐騙」、「借錢買樓幫人供樓」,更形容涉事單位只是「一個45年嘅大雞棚」。
不過,亦有部分網民認為買家本身亦需承擔責任,指出相關文件其實已清楚列明租契年期,「臨約都寫明左,你睇都唔睇就簽,係咪自己都有責任」、「自己去田土廳查就知道是不是業主啦」。另有街坊指出,涉事單位當年成交價明顯低於市價,「買入價比市價平一截,真係都冇懷疑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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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東張西望















